申请公租房

郧阳区住房保障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租赁补贴、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所具备的条件与实际需求,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城区居民和持有城区居住证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其家庭或个人条件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均可享受住房保障。
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自有房屋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保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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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交户籍所在社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交到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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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初审由申请人所在社区负责受理并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街办审核。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受理并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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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复审:城区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有异议的,城区办事处再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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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媒体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有投诉,由市监察局组织市房产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租房配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