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23年度救灾物资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7144/2023-69699
主题分类
减灾救灾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18: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郧阳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
郧减办发 〔2023〕10号

各乡镇应急办: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下拨一批救灾物资,用于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御寒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划拨的救灾物资与本年度安排的冬春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保障今年受灾困难群众过冬需求,确保受灾群众顺利度过冬令和春荒。

2、请按照“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的要求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在乡镇、村一级组织公示,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乡镇救灾物资发放花名册》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救灾股备案。

3、此次救灾物资只能用于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不得转为本级救灾储备物资,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和抛弃救灾物资。分配的参考标准,主要基于当年度受灾人口多少。发放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得优亲厚友或平均发放。要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侵吞救灾物资的违法违纪行为,尽早将物资全部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附件:1.乡镇救灾物资发放花名册

      2.2023年冬春救助物资分配方案



附件:关于划拨2023年度救灾物资的通知(郧减办发【2023】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