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7144/2023-76777
主题分类
减灾救灾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18: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郧阳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

各乡镇应急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月10日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灾害救助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冬春救助、倒房重建等灾害救助工作作为开展主题教育和履行本职工作的主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二、迅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灾害救助政策规定。按照冬春救助大数据事前比对后确定的冬春需救助对象,做好资金下拨前期准备,待上级资金下拨后,迅速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积极帮助重建修缮对象,加快重建修缮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精准发放冬春救助物资,规范发放程序,建立发放台账,不得将冬春救助物资作为本级储存和挪作他用。

三、跟踪灾情动态,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灾情管理,及时报灾、核灾、救灾。重点关注受灾害影响较大的低保边缘户、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弱势群体的救助需求,及时将新发生灾害受影响群众纳入救助对象,合理统筹救灾款物,强化本级救灾款物保障力度,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附件: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