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十堰市裕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业主体相关补助的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止),如有异议,可以向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甲,联系方式:19267227425
附件:郧阳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洪涝救灾)资金项目公示表
十堰市郧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郧阳区2025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洪涝救灾)资金项目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