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1. 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2. 统筹推进其他相关城市创建和创建成果巩固工作;
3. 负责全国、本、市、区精神文明系列创建评选表彰
的督办协调和考核评比;
4. 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5. 负责县域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
施,对工作内容、人员队伍、活动项目等作出计划并实施,依托各种平合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并指导乡镇、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从单位构成看,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本级决算组成。
纳入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本级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务文电、文秘、文书档案、财务资产、信访、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劳动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与监督执行;负责中心领导班子决策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创建指导股。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湖北本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负责网上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督办文明县城、文明、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冢庭等系列创建工作;负贲协调、推进国家卫生城、森林城、园林城等各相关城市创建及创建成果巩固工作;负责分解上级及区直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未成年人工作股。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要求,具体负责未成年人工作的部署、考核、网上材料申报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 宣传教育股。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湖北本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负责公益广告宣传、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提升、各类城市创建的内外宣传;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考评督导股,负责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湖北本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推动实地测评点位对标创建;牵头组织对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定期督办检查、评分、通报:配合其他相关城市创建的督办考核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 志服务股,负责志愿服务总队、各特色支队(小队)建设;负责志愿者的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组织搭建、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工作,制定志愿者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 实践活动股。负责整合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科普、健身体育等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督办好人精神传承数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那阳文化传承基地、家规家训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书画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基地、志愿服务基地、体育健身基地、文化娱乐阅览基地等10个基地建设;到乡镇、社区、群众中收集志愿服务需求,组织中心(特色志愿队)科学策划具体活动内容、安排志愿者开展上门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开01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558.9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45.65 | |
八、其他收入 | 8 | 5.7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14.89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6.25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525.57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8.9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8.33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564.62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609.62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45.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
30 | 61 | ||||
总计 | 31 | 609.62 | 总计 | 62 | 609.62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公开02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564.62 | 558.92 | 5.7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5.65 | 45.65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45.65 | 45.65 | |||||
20701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45.65 | 45.6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89 | 14.8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89 | 14.8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4.89 | 14.8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25 | 6.2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25 | 6.25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25 | 6.25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80.57 | 474.87 | 5.7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80.57 | 174.87 | 5.7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63.63 | 157.93 | 5.70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6.94 | 16.94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00.00 | 300.00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00.00 | 30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8.93 | 8.93 | |||||
21305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8.93 | 8.93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8.93 | 8.9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3 | 8.3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3 | 8.3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33 | 8.3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公开03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609.62 | 264.62 | 345.0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5.65 | 45.65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45.65 | 45.65 | ||||
20701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45.65 | 45.6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89 | 14.8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89 | 14.8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4.89 | 14.8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25 | 6.2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25 | 6.25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25 | 6.25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25.57 | 180.57 | 345.0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25.57 | 180.57 | 45.0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208.63 | 163.63 | 45.00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6.94 | 16.94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00.00 | 300.00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00.00 | 30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8.93 | 8.93 | ||||
21305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8.93 | 8.93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8.93 | 8.9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3 | 8.3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3 | 8.3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33 | 8.3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公开04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58.9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45.65 | 45.65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4.89 | 14.89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6.25 | 6.25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519.87 | 519.87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8.93 | 8.9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8.33 | 8.33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558.92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603.92 | 603.92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45.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45.00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603.92 | 总计 | 64 | 603.92 | 603.9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公开05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603.92 | 258.92 | 345.0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5.65 | 45.65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45.65 | 45.65 | |
2070199 |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45.65 | 45.6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89 | 14.8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89 | 14.8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4.89 | 14.8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25 | 6.2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25 | 6.25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25 | 6.25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19.87 | 174.87 | 345.00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19.87 | 174.87 | 45.00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202.93 | 157.93 | 45.00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6.94 | 16.94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00.00 | 300.00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00.00 | 30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8.93 | 8.93 | |
21305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8.93 | 8.93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8.93 | 8.9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3 | 8.3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3 | 8.3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33 | 8.3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公开06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47.3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6.66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0.44 | 30201 | 办公费 | 4.91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8.07 | 30202 | 印刷费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26.95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4.9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9.08 | 30205 | 水费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4.9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4.89 | 30206 | 电费 | 2.85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7 | 邮电费 | 0.5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25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211 | 差旅费 | 10.25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1.67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2.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4.46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57.29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3.86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0.53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147.36 | 公用经费合计 | 111.5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公开07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本表无数据。
公开08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表无数据。 |
公开09表 | ||
部门: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度本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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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9.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6.96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经费减少同时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兑现绩效等支出增加。
2023年度收入合计564.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96万元,降低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92万元,占本年收入9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5.70万元,占本年收入1.01%。
2023年度支出合计609.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96万元,降低2.7%。其中:基本支出264.62万元,占本年支出43.4%;项目支出345.00万元,占本年支出5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3.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66万元,降低3.6%。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经费减少同时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兑现绩效等支出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58.9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7.66万元,降低10.8%,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经费减少同时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兑现绩效等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66万元,降低3.6%,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经费减少同时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兑现绩效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45.6万元,占7.56 %。主要用于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14.9万元,占2.47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6.3万元,占1.04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519.9万元万元,占86.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8.9万元万元,占1.48%。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8.3万元万元,占1.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13万元,支出决算为60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5%.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6万元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该功能分类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9万元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持平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4.城乡社区支出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03.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兑现绩效以及调入人员清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使用结转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00.0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23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年初未编制本项支出。
5.农林水支出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23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年初未编制本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持平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按照公车改革相关文件,我单位属于不保留公务用车单位。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本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5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完成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完成年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项2022年度创文工作经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联创单位数量应参加尽参加;二是创建活动开展数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奖励单位数量应奖励尽奖励;二是奖励资金对付及时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6万元,执行数为13.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规范性;二是采购数量6台/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拟应用于: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整体绩效评价自评
附件2-1: | |||||||||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李娟 7223399 填报日期:2024年04月26日 自评得分:99.99 | |||||||||
单位名称 | 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
基本支出总额(万元) | 264.62 | 项目支出总额 | 345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未执行完原因和改进措施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609.89 | 609.61 | 99.95% | 19.99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年度目标1:政府采购合规有序开展(40分)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 | 15 | 是否按《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十财采发〔2023〕31号)要求,建立并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健全和有效 | 健全和有效 | 15 |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专员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次数 | 5 | 政府采购专员组织本部门(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次数。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1 | 2 | 5 | ||
政府采购专员参与决策次数 | 5 | 政府采购专员参与决策次数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5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 | 5 | 部门及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与总采购金额的比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总采购金额)*100%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40% | 90%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规范率 | 5 | 本部门(单位)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作出答复的数量与总共收到质疑函数量的比例。政府采购质疑答复规范率=(依法依规作出答复的质疑函数量/收到的质疑函数量)*100%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100% | 100% | 5 | ||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信访举报成立数量 | 5 | 部门(单位)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作出答复的数量与总共收到质疑函数量的比例。政府采购质疑答复规范率=(依法依规作出答复的质疑函数量/收到的质疑函数量)*100%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0 | 0 | 5 | |||
年度目标2:持续巩固创文、创卫成果,与十堰中心城区同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40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编人员控制率率 | 5 |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数/编制数) × 100%。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5 | |
文明创建活动 | 5 | 活动开展次数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00% | 5 | |||
质量指标 | 人员出勤率 | 10 | 人员出勤率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0% | 99.50% | 10 | ||
创建活动有成效 | 10 | 验收合格率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巩固创文成果 | 5 | 巩固创文成果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巩固 | 巩固 | 5 | |
提升居民文明素养 | 5 | 提升居民文明素养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提升 | 提升 | 5 | |||
.......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 | 1.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60分。 | — | — | (负数) | — |
合计 | |||||||||
备注: |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本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9.99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预算执行率为99.95% 。
2. 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我单位全部完成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存在部分指标设置不规范,不详细的情况。在以后年度的绩效目标申报和评价中予以完善。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整体支出自评暂未公开,后续将按照相关部分的要求,进行公开。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 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2. 统筹推进其他相关城市创建和创建成果巩固工作;
3. 负责全国、省、市、区精神文明系列创建评选表彰的督办协调和考核评比;
4. 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5. 负责县域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对工作内容、人员队伍、活动项目等作出计划并实施,依托各种平合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并指导乡镇、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资金情况分析(包括执行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单位名称 | 项 目 | 上年结转 | 年度资金总额 | 执行数 | 财政 收回 | 本年结转结余 | 备注 | |||
年 初 预算数 | 追 加 预算数 | 追 减 预算数 | 小计 | ||||||||
1 | 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612.39 | 2.50 | 609.89 | 0.27 | ||||||
… | … | …… | …… | …… | …… | …… | ……- |
(2)偏离原因分析。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概述。
本年度完成全部年初预设绩效目标
(2)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设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全部完成。
(3)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年初设置效益指标
(4)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未自评。
3.合规性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资金支付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三) 上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2023年度创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
附件1-1 | ||||||||||
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李娟 7223399 填报日期:2024年04月26日 自评得分:100 | ||||||||||
项目名称 | 解决2022年度创文工作经费 | 项目编码 | 42030420017R017001002 | |||||||
主管部门 | 项目实施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R 2.本级专项□ 3.对下转移支付□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R 2. 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R 2. 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评分依据 | 未执行完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300 | 300 | 100.00% | 20.00 | 预算完成率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完成率小于85%的,得0分;安排率在85%-95%之间的,按公式计算得分。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评分依据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年度绩效目标1:解决2022年创文工作经费(80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联创单位数量 | 10 | 联创单位数量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联创单位 | 联创单位 | 10 | ||
创建活动开展数量 | 10 | 创建活动开展数量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10 | ||||
质量指标 | 创建反馈问题处置率 | 20 | 创建反馈问题处置率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筛1个百分点减少一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20 | |||
反馈问题整改及时率 | 20 | 反馈问题整改及时率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20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20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 | 1.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60分。 | — | — | (负数) | — | |
合计 |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总额(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当年预算调整金额、上年结余、上级转移支付等);“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原则上应与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数一致)。 2.指标说明:“指标说明”即指标设置的目的,产出和效果类指标细化成个性化指标后要重新归纳阐述指标设置的目的;“评分标准”即定性指标的评价要点,定量指标的指标实现值计算公式、数据口径等。“年初目标值”填报2023年绩效目标批复内容;(如为追加项目,则填报追加时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实际完成值”填报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评分依据”结合附件资料进行填写;“约束性指标”为负数指标。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需按照附件4-1在该表中补设政府采购指标并自评。 |
解决2022年度创文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自评结论
(一) 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100%。
2. 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存在部分指标设置不规范,不详细的情况。在以后年度的绩效目标申报和评价中予以完善。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整体支出自评暂未公开,后续将按照相关部分的要求,进行公开。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保障解决全区2022年度创文工作经费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包括执行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项目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 目 | 上年结转 | 年度资金总额 | 执行数 | 财政 收回 | 本年结转结余 | 备注 | |||
年 初 预算数 | 追 加 预算数 | 减 少 预算数 | 小计 | |||||||
1 | 解决2022年度创文工作经费 | 300 | 300 | 300 | - |
(2)偏离原因分析。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概述。
本年度完成全部年初预设绩效目标
(2)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未设置成本指标
(3)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设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全部完成。
(4)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年初设置效益指标
(5)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次暂未对满意度指标进行自评。
3.合规性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资金支付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二) 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2023年度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
附件1-1 | ||||||||||
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李娟 7223399 填报日期:2024年04月26日 自评得分:100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 | 项目编码 | 42030423017P000000626 | |||||||
主管部门 | 项目实施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R 2.本级专项□ 3.对下转移支付□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R 2. 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R 2. 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评分依据 | 未执行完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45 | 45 | 100.00% | 20.00 | 预算完成率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完成率小于85%的,得0分;安排率在85%-95%之间的,按公式计算得分。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评分依据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年度绩效目标1:22年度考核奖励兑付到位(80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励单位数量 | 20 | 奖励单位数量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应奖励尽奖励 | 应奖励尽奖励 | 20 | ||
考核单位数量 | 20 | 考核单位数量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应考核尽考核 | 应考核尽考核 | 20 | ||||
质量指标 | 被考核单位合格率 | 10 | 被考核单位合格率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否则得0分。 | 100% | 100% | 10 | |||
被考核单位创建工作完成率 | 10 | 被考核单位创建工作完成率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奖励资金对付及时率 | 20 | 奖励资金对付及时率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20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 | 1.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60分。 | — | — | (负数) | — | |
合计 |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总额(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当年预算调整金额、上年结余、上级转移支付等);“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原则上应与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数一致)。 2.指标说明:“指标说明”即指标设置的目的,产出和效果类指标细化成个性化指标后要重新归纳阐述指标设置的目的;“评分标准”即定性指标的评价要点,定量指标的指标实现值计算公式、数据口径等。“年初目标值”填报2023年绩效目标批复内容;(如为追加项目,则填报追加时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实际完成值”填报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评分依据”结合附件资料进行填写;“约束性指标”为负数指标。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需按照附件4-1在该表中补设政府采购指标并自评。 |
2022年度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自评结论
(三) 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
预算执行率100%。
3. 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存在部分指标设置不规范,不详细的情况。在以后年度的绩效目标申报和评价中予以完善。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整体支出自评暂未公开,后续将按照相关部分的要求,进行公开。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兑付2022年度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包括执行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项目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 目 | 上年结转 | 年度资金总额 | 执行数 | 财政 收回 | 本年结转结余 | 备注 | |||
年 初 预算数 | 追 加 预算数 | 减 少 预算数 | 小计 | |||||||
1 | 2022年度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 | 300 | 300 | 300 | - |
(2)偏离原因分析。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概述。
本年度完成全部年初预设绩效目标
(6)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未设置成本指标
(7)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设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全部完成。
(8)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年初设置效益指标
(9)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次暂未对满意度指标进行自评。
3.合规性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资金支付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四) 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