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郧阳区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011437144/2022-577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09:59:46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号


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如下:

一、“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全区各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以及公车购置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2022年郧阳区“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郧阳区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608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1633万元相比下降1.5%,具体情况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未安排出国(境)费。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8万元:其中购置费39万元,运行费739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801万元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标准。

3、公务接待费:全区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反映公务接待费用830万元,较2021年预算支出832万元下降0.2%。公务接待费用主要是全区各部门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郧检查指导工作及外地来郧单位及部门往来公务接待。与上年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是我区严控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一律控制在标准范围以内,超标准费用一律不得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