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面对经济下行、疫情冲击造成财政增收困难的不利局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迎难而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稳经济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总体符合预期。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68007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000万元,比年初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收入预期目标132300万元,超收700万元;转移性收入3585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69535万元;上年结转89891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9285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6885万元;其他调入资金2914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03558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29442万元,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预计为77.86 %,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税收占比预计为80%。主要收入项目预计执行情况:增值税完成34159万元,下降10.8%;企业所得税完成11500万元,增长1.9%;个人所得税完成2367万元,下降45.8%;资源税完成837万元,增长4.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731万元,下降10%;房产税完成2214万元,增长12%;印花税完成2727万元,增长72.4%;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537万元,增长14.5%;土地增值税完成2959万元,增长21.6%;耕地占用税完成5133万元,增长49.2%;契税完成33187万元,增长97.6%;车船税完成1037万元,下降6.7%;环保税完成170万元,下降34.9%;专项收入6257万元,增长25.44%;行政性收费收入3989万元,下降42.35%;罚没收入6707万元,增长3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253万元,增长48.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154万元,下降21.21%;其他收入82万元,下降96.24%。
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8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04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817万元。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预计为680074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69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0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1620万元;上解支出32670万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692万元,分科目预计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091万元;教育支出796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9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45万元;农林水支出1052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76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8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4161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为628380万元,其中:区本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36150万元;转移性收入154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04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338万元。
区本级基金收入的主要项目是:土地出让金收入43487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7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
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61729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3194万元;农林水支出21086万元;其他支出796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788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1883万元;调出资金19285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1087万元,结余资金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为795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预计完成69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9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7920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5 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结余3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为190333万元。其中:缴费收入91658万元,财政补助收入91669万元,其他收入6084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和外地养老金转入),上级补助收入922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计为 179298 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2025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095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748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46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1521万元,失业保险支出1130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555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03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预算执行数据为快报数,待省对区本级2022年度决算批复后,再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积极应对财税领域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源培植,优化财政支出,强化财政监督,通过严格预算执行、依法科学理财,确保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完成。
1.强化收入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疫情复杂多变、减税缓税力度加大等不利因素,全区财税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不断提高攻坚克难意识,强化收入监测分析,深挖重点项目增收潜力,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同时,加强向上争取力度,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地方财政实力不断壮大。一是加强收入征管,确保预期目标如期实现。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强化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研判,坚持对税源变动的动态监控,加大与部门之间的对接力度,逐步健全和完善部门联动、税收共治机制,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征管、尽数入库;加强对重大项目跟踪,切实做到“项目投资清、资金流动明、工程进度知、应征税款进”;持续关注重点税源运行状况,及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着力夯实和巩固骨干税源。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2022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如期实现13.3亿元的年度预期目标,税收占比80%,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区财政及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深入研究中央、省、市政策投向,抢抓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机遇,全力开展政策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最大限度获取上级支持,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2022年,到位各类上级补助收入超过30亿元,争取地方债券资金达14.8亿元,财政收入规模不断壮大,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夯实财源基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精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巩固和壮大主体财源。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全区共退、减、缓税52982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7769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减税19570万元,缓税5643万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稳健发展增强了动力。二是落实融资担保“四补”政策700万元,安排融资担保保证金4260万元,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强资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切实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门栏高的短板问题。三是落实普惠金融财政贴息政策,全年兑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420万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和大学生创业就业力度进一步加大;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按照“应免尽免”的要求,实施减免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全年共减免房租332户327.77万元。四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推进财源建设。起草并制定了郧阳区《“十四五”期间“1+N”财源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财源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和保障措施,强化重点财源培植;出台《郧阳区小微工业企业进规扶持办法》等多项惠企扶持措施,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年共兑现惠企政策奖补7826万元,支持了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到郧落户以及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小微企业进规纳限,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杆效应得到充分发挥,财源基础不断得到夯实,为全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坚持民生优先,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更多财力用于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弥补民生短板,保障人民群众在公共服务领域有更多的获得感。在落实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方面。始终坚持先民生后一般的支出原则,严格执行“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需要。2022年,全年共压减财政预算安排的一般性和一次性支出5818万元,累计投入民生领域支出占全区公共预算支出的85%以上,民生领域预算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大,“三保”支出底线进一步守牢。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方面。落实教育法定增长要求,将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确保教育支出只增不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严格执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均等拨款制度,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学前、高中、中职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充分运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6082万元,落实农村学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2497万元,全面巩固教育脱贫成果。足额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筹措资金13848万元,用于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政策。加大改善办学条件力度,将郧阳区教育基础设施短板、强弱项配套建设项目纳入政府一般债券投资计划予以安排,投入资金6480万元,补齐教育短板。在支持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加大疫情防控投入力度,通过本级预算安排、向上争取一般债券资金的方式,筹措疫情防控资金2480万元,保障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品零差价政策和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落实村医补助政策,落实计生女儿户家庭养老保险、计生家庭奖特扶等各项计生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企业退休职工、失地农民和机关事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继续落实监测户、边缘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持续加大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投入力度,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保障。健全社会救助机制,统筹中央、省和本级资金17976万元,落实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贫困残疾儿童精准康复、特困残疾人保障、五保、低保和高龄补贴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落实退役军人抚恤补助3678万元,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在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方面。落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政策,支持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工程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支持乡村振兴方面。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5184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种粮补贴大户、稻谷补贴等农业补贴资金;规范农业保险管理,安排政策性“三农”保险和香菇、巨灾保险563万元,最大限度防范群众生产、生活风险;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力度,通过探索创新“债转股”、“债转投”等模式,稳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全面落实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干部待遇足额落实、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行专项债券33000万元,用于支持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管网项目建设;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责任,全面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按照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加大从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细化预算编制,完善人员信息、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原则,严把支出政策审核关。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促进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财政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除涉密单位外,区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全部按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载体进行公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对和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进行全过程跟踪。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坚持“先预算后采购、无计划不采购”原则,将政府采购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建立统一的财经纪律联合检查机制,财政监督检查实行一个“口子”对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的决议和意见,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重重困难,全区财税部门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和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较好的保障了财政平稳运行。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受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增收压力不断增长,重点领域刚性支出持续增加,预算收支平衡难度空前加大;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积极面对并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已掌握的财政收支政策和财政收支数据测算情况看,财政收入虽然在2022年实现平稳增长,但2023年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仍然存在,各项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入增长不能足额满足刚性支出需求,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收入方面,从有利因素看:随着疫情全面好转,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022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将在2023年逐步回补;十西高铁、十巫高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将带动区域内税收增长;区内重点招商企业逐步进入税收贡献期,特别是重点税源万润新能源成功上市,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将成为税收新的增长点。从不利因素看:按照国家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郧阳区新增退税减税缓税达5.3亿元,若政策继续延续,即使国家不再出台新的减税降费政策,预计2023年减税降费规模仍将达到3亿元以上。同时,在重点税源方面,汽车制造、房地产等行业,受经济下行、市场需求收缩等多方面影响,企业生产规模及利润降低,税收贡献后劲不足,对实现16%的收入增长预期影响较大;在重点税种方面,2022年财政收入虽然实现了年初预期目标,但涉地收入所占比重较大,且均属一次性收入,在2023年需寻找新的税源予以弥补,实现年度收入计划仍存在不确定因素。在收入来源方面,近几年,区财政逐步加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预算资金短缺的矛盾,但随着国家对国有企业购买土地资产的限制以及市政府对汉江生态城范围内土地的管控,可用于交易的土地逐步减少,预计2023年土地出让金收入规模将呈现下降趋势,政府性基金收入难以提供更多的财力弥补预算资金短缺。
支出方面,“三保”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且增幅较大,必须按政策兑现;落实乡村振兴、环境保护、防范风险、支持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任务需要大量资金,必须在预算安排上尽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重大决策的落实和重点任务的推进,都需要财政予以保障;地方政府债券进入偿还高峰期,还本付息资金需求量大,支出压力明显增加,预算安排空间十分有限。
(一)2023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根据对全区财政经济形势的研判,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三保”。抢抓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机遇,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支持企业发展和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把政策机遇转化为发展优势,全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
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是预算编制、执行和公开的主体,须依法依规履行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等主体责任。全口径编制的部门预算,收入预算实事求是,考虑经济运行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合理测算,支出预算量力而行,结合财力状况,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二是突出重点。坚持统筹兼顾,将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优先保障工资、社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和科技、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对部门实施的项目视财力情况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三是全面综合。加强财政资源整合,完善不同渠道、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强化“全口径管理”,依规将部门各类收入纳入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将预算项目作为预算管理基本单元,对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四是强化约束。进一步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付资金。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除应急救灾需要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绩效管理时效性,完善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预算评审和绩效结果应用。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62454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54300万元,增长16%。
2.转移性收入341531万元。转移性收入主要依据省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收入指标及预计全年可到位数进行安排。具体项目包括:返还性收入8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3201万元,政策性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0000万元。
3.债务收入30751万元。全部为争取省财政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用于置换2023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4.调入政府性基金16200万元。其中:从土地出让金收入调入158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监测户、边缘户社会保障以及相关民生支出12215万元,土地管理相关支出2200万元,计提教育资金1385万元;将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全部调入,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3000万元。
6.其他调入资金6672万元,为年度预算支出缺口,暂通过其他调入资金解决,通过增加本级收入和加大对上争取资金消化。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5624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人员经费)139861万元。按照经区政府批准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确定的人员经费支出财政负担口径安排,确保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不留硬缺口。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10289万元。按照经区政府批准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确定的公用经费支出财政负担口径安排,将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至与市本级一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3.政策性及专项支出185685万元。主要是落实各项政策性民生支出、乡村振兴支出、环境保护支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支出,部门专项经费支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支出。
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1019万元(2023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其中:转贷再融资债券30751万元,本级财力承担10268万元)。
5.政策性及专项转移支付列收列支150000万元。
6.上解省级支出35600万元。按现行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应上解省级支出和检、法部门体制上划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40334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51900万元,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35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5449万元;转移性收入16000万元。年度土地出让金收入计划中,包含区国有公司因转型发展需要,购买土地资产形成的收入。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03349万元。其中:
1.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315985万元,其中:用于区属国有企业隐性债务化解150000万元,增加区属国有企业资本金、区内重点项目建设等112944万元,秦巴片区产业扶贫示范园项目支出2804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和社会事业以及农村生态环境支出250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
3.省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6000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2449万元,其中:转贷再融资债券35449万元、本级财力承担7000万元;
5.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1215万元;
6.调出资金162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8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监测户、边缘户社会保障以及相关民生支出12215万元,用于土地管理相关支出2200万元,计提教育资金1385万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相关支出;污水处理费400万元全部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2500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44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00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0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支出1260万,用于汉江清漂和堤防养护;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4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招商引资项目补贴等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五)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 201107 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0146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4593万元(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4861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29732万元),其他收入 5053万元(主要是外地养老金转入和利息收入)。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8826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73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15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6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709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1268万元,失业保险支出775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61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2840 万元。
(六)2023年重点支出政策
保障各类重大改革政策。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推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牢固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和非基本民生类专项支出预算一律压减20%。安排资金12700万元,按政策足额落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离休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相对应增加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事业单位在职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待标准明确后,逐步安排资金落实。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19000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时、足额发放。足额兑现增人增资、工资晋级进档及由此增加的工资附加支出。按照市本级财政负担标准,提高部门保运转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对预算安排资金结构进行优化,设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000万元(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4500万元,重点用于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所有支持企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强化人才资源引进,新增安排人才基金200万元;继续安排科普经费40万元,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继续安排招商引资经费和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资金445万元,扩大招商引资成效。支持十堰高新区(汉江生态城)建设,将创建国家高新区等项目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安排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风险补偿金、保费补贴1300万元,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旅游业发展,继续文化旅游旅游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激励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为郧阳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加大科学技术支出和支持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本级科技经费支出占当年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逐年增长。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加大本级财政乡村振兴投入力度,继续安排教育、健康、产业奖补、社保兜底等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855万元,安排驻村帮扶经费1037万元,巩固脱贫成果。大幅压减工作经费类扶贫支出,节约资金用于扶贫项目支出。继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扩大政策性及产业保险范围,安排香菇产业保险150万元、农房保险110万元、茶叶种植保险12万元、育肥猪保险20万元、公益林保险60万元、油菜保险3.4万元、巨灾保险120万元,提高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继续按标准足额安排村干部报酬和落实村办公经费和村平5万元的必要支出经费,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安排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以钱养事经费,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一卡通”管理,及时兑现惠农惠民各项补贴。
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安排农村垃圾清扫清运经费1800万元、垃圾焚烧经费773万元、乡镇河道卫生保洁300万元,用于村居环境整治。安排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1460万元、污水提升泵站运维费200万元、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232万元、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经费524万元、乡镇污水管网维护经费100万元,发挥环保设施功能。安排文明城市创建经费500万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费461万元、餐厨垃圾处置费100万元,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安排退捕禁捕渔民养老金229.4万元,落实汉江流域生态保护责任。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市政维护管理,安排城市维护专项资金4200万元,用于主城区、高新区、柳陂片区、青龙泉片区保洁、绿化、路灯等市政管理维护支出。加强社会管理,安排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政协委员协商基地建设经费200万元、社区、城乡网格员经费853万元。着力打造平安郧阳,安排雪亮工程、交通卡口电子围栏、大桥可视化视频监控系统、郧府大道示范路建设、综治视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资金共计1177万元,安排村治调主任经费、综治信访维稳经费、扫黑除恶、禁毒、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治疗等项目经费1122万元,增强群众安全感。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安排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特殊群体减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等支出1696万元。
支持文教事业发展。安排教育本级投入7730万元(含债券资金投入计划),确保教育支出稳定增长。足额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教育资助全覆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保障各类学校正常运转。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大教育安保投入力度,保障校园安全。继续安排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和戏曲进乡村、进校园资金,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强化民生政策兜底。按政策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公立医院改革,落实药品零差价补贴政策。继续安排计生事业费支出,落实农村计生女儿户家庭养老保险和计生家庭奖特扶政策。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高龄补贴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和贫困残疾儿童精准康复以及残疾儿童救助家庭生活补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医保纳入财政负担范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将退伍军人、毕业不超过5年的大学生创业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促进和扩大就业。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提标政策,逐步解决退役军人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等。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000万元,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保障力度,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公立医院以及疾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定额包干标准,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安排资金25397万元,用于支付政府债券利息;将债券还本资金73402万元全额纳入预算安排,其中,本级安排资金偿还债券本金17268万元,争取省财政再融资债券56134万元,用于置换到期债券本金。积极做好新增政府债券争取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坚持专项债券融资与项目收益平衡原则,合理安排专项债券项目。加大债务化解力度,结合本级财力情况,稳妥有序安排债务化解资金,确保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2023年财政工作措施
1.提振发展信心,坚持稳中求进
坚决扛起稳定经济的财政责任,落实落细一揽子政策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减税缓税降费政策,确保各项税费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缓尽缓。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租金减免、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帮助企业增强信心,激发内生动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助企纾困政策兑现,做到“即申即享”,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推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努力争取有利于我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资金,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紧盯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深入研究财税政策,认真分析税源结构及增减收因素变化,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力争超额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把经济发展成果实事求是的反映到财政收入上。
2.优化支出结构,兜牢民生底线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扎紧财政支出的口子,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坚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追加事项,从严控制新上建设项目。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按照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兜底水平只增不减的要求,确保民生支出需要。进一步支持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污染防治、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力度,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3.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质效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大直达资金监管力度,优化资金支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准确、足额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好各项直达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惠民资金发放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惠民资金安全、及时到达享受对象账户。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扎实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效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度和使用质效。持续优化政府集中采购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预算公开相关规定,完善预算公开制度体系,加大预算公开力度。
4.加强财政监督,推进政策落实
发挥财政监管广泛覆盖的优势,对照预算法和财经纪律要求,开展常态化财经纪律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国资国企监管,结合全区实际,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化运用,实现管理精准化、智慧化,着力提升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持续开展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即将到期的债务风险隐患,做好应对预案,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十堰市郧阳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附表
2.关于郧阳区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附件:十堰市郧阳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附表.doc
附件: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