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拨付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7144/2021-4819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11:21:28
发布机构
财政
文号
2021

郧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0〕94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一批)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45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59号)文件精神,现分别拨付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354万元、374万元、108万元。

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资金用途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履行政府主管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xlsx
附件:鄂财社发2021年45号.pdf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0〕94 号).pdf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年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