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0〕101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34号)文件精神,现分别拨付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522万元、850万元。
请区医疗保障局按照资金用途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履行政府主管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6日
附件: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xlsx
附件:鄂财社发〔2020〕101 号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鄂财社发〔2021〕34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