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0〕118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现分别拨付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415万元、131万元。
请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资金用途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履行政府主管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日
附件: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xlsx
附件:鄂财社发〔2021〕36号.pdf
附件:计划生育(鄂财社发〔2020〕1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