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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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索引号
011437144/2024-25626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0日 17:25:00
发布机构
财政
文号
2024

附件1

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文字说明部分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单位预算公开

(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政策法规,拟订全乡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负责全乡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4.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10个办公室,具体如下:

1.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文书审定、会议安排、接待协调、后勤保障、办公室内勤、物资管理、用车管理、会务接、政府采购及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全乡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武装、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日常监管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档案整理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网上问政回复;

3.组织与人事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层组织建设、人事、工会及群团工作,协助抓好村及乡直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乡村电商、基层阵地建设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承担民政低保、五保、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临时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

5.乡村振兴办:负责精准脱贫成果巩固、对口协作、乡村振兴、贯彻落实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扶贫开发、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辖区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乡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核、招投标等工作;

6.纪委办公室负责五峰乡纪委全面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及重点工作督导检查。

7.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乡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乡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草拟乡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乡人大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稿。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每年度的人大例会和组织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8.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访、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部门、领导交办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9.集镇办:负责集镇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工作,监督审查村庄和集镇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村容乡貌、环境卫生工作,协助做好五将路项目建设。

10.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准确掌握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状况及变动情况,负责一孩生育证的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为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

部分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1.61万元,其他收入488.59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4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2.22万元,其他收入342.09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944.31万元相比增加115.89万元上升12.27%,主要增加原因是其他预算收入增加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2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2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增长12.2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增长105.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1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长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5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571.6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602.22万元,2023年相比减少30.61万元,下降了5.08%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571.6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602.22万元,2023年相比减少30.61万元,下降了5.08%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61万元,20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22万元,2023年相比减少30.61万元,下降了5.08%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4.6元,与202317.3万元相比减少2.7万元,减少了1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独做项目预算,未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资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14.6万元,较23年预算14.8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省、市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系统视察、督查、检查、考察民政工作等公务接待。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较23年预算2.7万元减少2.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严格落实公车用车政策公务车辆运行维护,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独做项目预算4.5万元,未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8.84万元,其中办公费8.68万元,印刷费8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8万元,会议费5.6万元,公务接待14.6万元,工会经费4.22万元,其他交通费20.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万元。与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1.18万元相比减少2.34万元,下降了2.57%,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导致制核定机关运行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24.1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0.89万元,工程类采购263.21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增加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根据单位实际购置资产需求做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在编车辆共有1台为应急保障用车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 台,金额0 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6个,其中:本级项目0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6。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

(第四部分公开表将统一作为附件表格公开)

一、收支总

二、收入总体表

  三、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附件2-2: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