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0年部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鄂财预发[2020]28号)文件下达我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862万元,根据上级下达的具体项目要求,报区政府同意,现将资金具体分配如下:
1、分配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1480万元,用于传染病隔离区改扩建项目;
2、分配区十堰市郧阳区水利湖泊局1520万元,用于2019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3、分配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862万元,用于2020年神定河流域生态修复资金。
请各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郧阳区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部分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的预通知鄂财债发[2020]34号.pdf
附件:直达资金分配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