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
2019年1月14日收到省财政厅拨付我区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综发[2020]2号)379万元;2020年8月27日收到省财政厅调减我区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鄂财综发[2020]14号)2万元,全年合计拨付我区377万元,现将该专项资金拨付至区平台公司中央保障性住房专户,主要用于区东岭中医院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你单位作为主要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郧阳区财政局
2020年9月22日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综发[2020]2号.pdf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综发[2020]14号.pdf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综发[2020]30号.pdf
附件: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