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4)十堰市郧阳区不动产权第0003433号
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蔡家岭村村民委员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20304108009GB00007W00000000
堰市郧阳区茶店镇蔡家岭村
特此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