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张宏伟)

索引号
011437144/2025-1296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5日 16:10:59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因保管不善,将郧县集有(1993)第27020009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权利人张宏伟,与张成洪同一人)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 张成洪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