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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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吴忠建 胡荣)

索引号
011437144/2025-1677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08:47:47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十堰市郧阳区不动产权第0002870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忠建 胡荣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