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因保管不善,将郧房改字第970635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文学 刘恒荣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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