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十堰市郧阳区不动产权第0059510号
魏全学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0304203007JC04020F99990001
郧阳区大柳乡化家河村4组
产权为杨运荣、魏全学、魏栋共同共有
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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