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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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牧场沟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剩余土石料拍卖公告

索引号
011437144/2023-6856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16:14:08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经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批准,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处置城关镇牧场沟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剩余土石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编号

标的名称

实物量 

(万吨)

起拍总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白云岩原矿

约22.4

320

320

备注:本次处置石料储量未做专业储量勘探,以矿山修复土石料利用方案理论值估算,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能以最终交付储量小于拍卖储量为由对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经济或法律诉求。竞买成功后,无论实际储量偏大或者减少,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风险或既得利益。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土石料开采、加工、生产经营等。本次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申请;

2、竞买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无失信记录,且在企业注册成立后至今或近3年内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行为; 

3、为保障工程进度,确保治理区内标的物(多余土石料)的及时消纳和二次转运堆放,竞买人须提供合法的土石料堆放场地证明,同时该场地临时堆放土石料须经所在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同意(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  

4、竞买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自愿对其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存在虚假信息,在《石料买卖合同》签订前委托人有权取消成交结果。《承诺书》由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本次标的自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按《石料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标的,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置。同时,竞得人还应承担本次土石料处置的前期储量测算、评估等费用。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本次标的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

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到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到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 2023年12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标的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19日16时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保证金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十堰市郧阳区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82010000000527170

联系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6号(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矿管股)。联 系 人:杨股长  何经理

联系电话:0719-7231134   13235656653

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