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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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索引号
011437144/2022-59017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15:26:03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郧资规出告字〔2022〕7号

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郧资规出告字〔2022〕7

经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2-48

城关镇汉江桥头

2871.4

商业

40

≤2

53%

28%

665

150

2022-50

大柳乡余粮村

3727.9

商业

40

0.4

≤20%

≥30%

220

50

2022-53

谭家湾村郧白路西侧

3881.5

工业

50

≥1

≥40%

≤15%

100

20

2022-54

核桃树垭村

3989.55

工业

20

≥1

≥40%

≤15%

71

20

2022-55

鲍峡镇郭家店村

12207.51

工业

50

1

≥40%

≤15%

205

50

2022-57

谭山镇金家村

57499.7

工业

50

1-2

≥40%

≤15%

1010

250

2022-58

青山镇周家河村

7967.7

工业

50

≥1

≥40%

≤15%

130

30

备注:以上工业地块按照“标准地”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产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0.3201吨标煤/万元;土地出让后,竞得人需签订《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与《“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区域评价未覆盖区域,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同时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的投资项目,可参照适用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本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16日至 2022125日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国土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16 2022125日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国土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12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12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212615时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6号(郧阳区国土储备中心);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金龙路海德公园15号楼一楼(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廖女士;何经理

联系电话:0719-7228632;13235656653

开户单位: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十堰市郧阳区农村商业银行

号:82010000000527170

(也可缴纳进入其他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

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