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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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索引号
011437144/2022-374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10:05:12
发布机构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文号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2016年到2020年,全区“七五”普法工作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重要成果,法治郧阳建设水平稳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区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做好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快法治郧阳、平安郧阳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推进精准普法、法治文化建设和依法治理,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创新,为加快建设“汉江新城、产业新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25年,通过“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能力显著提高。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普法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发挥职能作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部门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全方位推进、全社会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推进。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服务全区“十四五”规划实施和法治郧阳建设,坚持平安立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依靠群众,服务民生。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从满足人民法治需求、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出发,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中,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基层治理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坚持创新创造,打造亮点。把握全社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需求,大力推进普法工作社会化、市场化、个性化,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郧阳本地的特色文化和红色文化优势,创作一批法治文艺精品,打造郧阳普法亮点和特色。

三、重点宣传教育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宣讲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学生毕业仪式和青少年成人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组织法治人物的评选和宣传。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经常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进群众日常生产生活。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巩固脱贫成果,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大力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著作权法》等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国防法》《人民防空法》等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长江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公共卫生法》《产品质量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食品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扶贫、慈善、社会救助、民族宗教、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宣传《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培养文明习惯。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学习宣传行政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审计法》《统计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社会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矿山安全法》《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保密法》的宣传,监督监管执行好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效维护国家信息、数据安全。各相关部门还应当结合工作职能和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疫病防治、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垃圾分类、野生动物保护、长江大保护、禁毒、扫黄打非、铁路护路、防灾减灾救灾、扫黑除恶、防治家庭暴力、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档案法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各类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四、明确重点教育对象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特殊群体等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普法从把法律交给人民向让人民信仰法治迈进。

(一)加强“关键少数”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区委党校、各类职业教育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法庭旁听、年度述法、任前考法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二)抓好“中流砥柱”法治教育。加强司法人员、监察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正确规范行使公权力。各司法、行政机关要成为依法办事的楷模和典范,把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司法的观念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做到行使权力不越权,履行职责不推诿,做到公正、为民、廉洁、公开,不断增强公正司法、依法执政的水平。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活动。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法律知识课程,做到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各类学校应普遍落实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教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动态考核,确保充分发挥作用。在中小学校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开展“开学第一课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法治实践等活动。加强对中职学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在开学典礼、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依法治理,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抓好特殊群体法治教育。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和“三农”发展需要,加大对农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继续推进全区农村普法教育的“五个一”工程(一个法律顾问、一个法律明白人、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场法治文艺活动),确保基层普法教育取得成效。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自觉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对失业人员、低保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突出再就业、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法律援助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规范其利益诉求表达方式,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

(二)健全普法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部门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和移动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网页、微信、微博、微电影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推广智慧普法云平台、网上法律工作室、QQ、微信法律咨询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阅读形式和交流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组织资深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加强“无人律所”“指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利用重大纪念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园、景区建设,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注重发掘、总结党、人民军队、各级组织在郧进行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充分利用好郧阳革命烈士陵园、南化塘革命烈士陵园、郧阳党史馆、乡村振兴治理研究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培长报纸博物馆、中国红色报纸展览馆、郧阳南湖红色文化大院、朝阳寺、玉皇山红色教育基地等场馆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深化法治郧阳、法治乡村、法治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鼓励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利用各种形式为干部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基层法治阵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增强公民规则意识,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维护公平正义,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法治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分工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全面推行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区司法局要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细化、量化普法工作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协调组织好全区较大规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会同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用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区委组织部要注重考核党政干部的学法情况及党政机关依法办事情况。区委政法委负责对政法机关公正司法的监督与考评。国资局、科技和经信局要负责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提高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水平。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融媒体、文化等部门开展法治文学作品创作、文艺演出,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对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各乡镇(场)和区直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法阶段性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

(三)健全制度,强化舆论宣传功效。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面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面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加强检查考核,落实监督职能。建立完善普法教育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面向社会的评价体系,建立以人大为主体的多元化监督检查评议制度,落实党政一把手述法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坚持对规划实施的年度、阶段性总结、检查考核等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定期表扬和奖励。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五)加强物质保障,落实工作经费。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普法工作经费,各级普法经费每年的增幅要与经济发展相同步,把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法治建设项目等费用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保证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