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郧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照《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努力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和领导,法规股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各股室、大队协同配合,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应知应会法律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大队,责任落实到人。健全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专班工作制度、以案释法制度,初步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创新学法普法的方式方法,把学法普法融入党建和业务工作,领导带头学法。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周四集中学习的学习内容。同时,通过班子成员带头讲、业务骨干专题讲、执法人员交流讲等方式,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2023年,先后组织局党组集体学法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12次,主题党日集中学法12次,法宣在线全员参加,考试通过率为100%,优秀率为98%。通过学习培训、以案释法、法制讲座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逐步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我局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营行为3万以上,非经营行为1万以上)或者裁量权比较大的案件都落实法治审核,法律顾问参与并给出意见;对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在一周内进行公示;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通过音像、文字等方式,对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每年对录音录像、文字记录等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对重要文件一律扫描归档。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对重大事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履行集体讨论制度,班子成员都必须作出明确意见表态,局长最后发言,对讨论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中来,在讨论时对决策的合法性、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和监督。法治专业人员配备比较充足,单位目前有公职律师2名,符合办理公职律师人员1名,法制审核人员3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符合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5%的要求。
(五)全面深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有行政处罚事项82项,行政许可1项(大型户外广告),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6项。2023年以来,组织案件评审4次(其中局内部组织案件评审2次,司法局组织案件评审2次)。对评审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会组织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六)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一是预防为主,完善预案。突发事件管理的重点在于预防、化解和处置并重。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报、预控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排查整改。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研究制定了城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二是依法处置,应情施策。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对大型广告牌和艺术字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100余处。
(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一是开展门店市容秩序信用管理。以“门前三包”活动为载体,创新门店市容管理方式,与市场监管局、交警、城关镇联合启动示范街区创建和市容管理示范门店试点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将城区街区划分一类街区、二类街区、三类街区分类管理。根据分类治理情况,排查出长期不服从管理、恶意占道经营的经营者,联合市场监管局、交警、城关镇等单位对其开展联合惩戒。通过门店市容秩序信用管理,显著提升了商户自觉文明经营的意识,降低了执法成本和难度。二是新房交付实施不违建信用承诺。针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多发的情况,提前介入,在新建住宅小区交房时,与业主签订《不违建承诺书》,将信用承诺纳入信用记录。三是推动牵头的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落实落地。涉及企业违建问题,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同时抄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列入前期招标企业黑名单,多方合力管控小区违建,切实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小区居民满意度。
(八)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强化信访矛盾化解处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2023年以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到市长热线、信访、民情信息平台投诉涉及违规建设、噪声污染、占道经营、扬尘污染等方面,接到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将投诉转至相关大队进行分办,如果投诉涉及问题影响较大的还会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后进行分办,具体业务承办大队也都在时限内办理完毕。截至目前,办结满意率98%,及时办结率100%。
(九)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学法良好氛围。2023年,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19场次,发放传单35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20余人次。依托法治郧阳公众号、局微博、数字城管4G广播为主阵地,全方位加大城市管理普法宣传力度。利用执法车和4G广播优势,在菜市场、人口密集区域,将《城乡规划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涉及市容市貌的法律法规制作成音频,在全区范围内巡回播放,提高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及时上报行政执法案例、法治惠民案例、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案例,充分运用典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存在的问题: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单位部队转业安置人员较多且大多第一学历初中,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相对较慢,对案件办理程序理解不透彻。
存在的困难:城管立法缓慢,目前城管执法为授权执法,没有统一的立法,在执法过程中赋予我们处罚权,但没有赋予相关的执法手段或措施,执法效果差。如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高音喇叭进行商业招揽,这些常见的违法行为,我局有处罚权,但没有任何强制权。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除了进行立案处罚,没有其他如暂扣设施设备使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权利。在执法过程中只能采取劝说试执法,执法效果大打折扣。这些行为都是日常生活中频繁发生的行为,如果都进行立案处罚一方面浪费行政执法力量,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和谐社会、法治国家建设,不进行执法管理也容易引发信访投诉,造成追责问责。希望能尽快推动城管立法或者城管执法中地方政府立法,赋予相关的强制权力,保障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建议
(一)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根据执法工作的特点科学合理确定正式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注重高素质执法人员的引进。把法治培训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
(二)加快城管立法。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通过推进相关立法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通过制定标准规范,解决按什么标准管、达到什么标准等,省级、市级层面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在法律上确立城市管理在城市工作中的战略地位,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无法可依、借法执法等困境。
十堰市郧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