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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1437144/2024-1508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06日 16:26:48
发布机构
郧阳区税务局
文号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税务局的正确指导下,郧阳区税务局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意见》和《方案》)要求,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以不断提升执法精确度为主攻重点,以加强执法区域协同为实现路径,以强化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为基本保障,深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各项,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统一性。

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我局共设12个内设机构、8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现有行政执法岗8个,行政执法人员157人。

2023年,我局实施行政处罚总数为2193宗,罚没收入29.97万元;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278宗,予以许可1278宗;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行政征收总数440086笔,征收总金额519795.86万元;行政检查总数为0次,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行政确认总数为8084次,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等有利时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学法治、补短板、强能力”专题学习,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进税收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兴税APP、法宣在线途径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进郧阳区税务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税务局落实落地。

二是严格执行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局工作要求,为持续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税务行政许可、纳税服务、行政处罚、非正常户信息、欠税公告等16项执法信息进行清理、更新。2023年,已对需更新的10项1892条执法信息进行更新公示,做到了应公示尽公示。二是规范税收执法音像拍摄工作。按照省局说理式执法标准,制定了郧阳区局现场核查说理式执法模板,进一步明确了执法音像资料的拍摄要求,对执法记录仪实行台账化管理,对审核通过的执法音像记录及时上传“税务执法音像平台”。2023年已上传执法音像资料58户次,其中,百万元版以上专用发票实地核查32户次,一般程序注销26户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对照区局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及流程,规范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户次,积极参与土地出让金征收数据移交、破产企业债权申报等法制审核25户次。

三是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工作,按照市局说理式执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培训,制定区局重点执法事项说理式执法模板,强化工作督导考核。每月对各分局说理式执法文书适用情况通报到人、问题指明到户,并将其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将“说理式执法”贯穿政策宣传、税款征收、风险应对、违法处理等税费征管工作全过程。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局已应用“说理式执法”15880户次,“说理式执法”文书合格率由最初的22%提升到99.8%。

四是严格规范税收行政处罚。对照《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局新修订的《税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规范基层分局行政处罚行为,及时纠正错误处罚,确保处罚有据、罪罚相当,避免形成涉税争议。截止目前,已发现并纠正错误行政处罚255条,其中,少罚120条,多罚135条,且已全部完成整改,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树立了税收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使用“首违不罚”134户次,为纳税人持续释放税收政策红利,降低纳税人制度性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

五是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对总局发布的两批次12项适用告知承诺办理事项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告知承诺制度,减轻纳税人的办税程序负担,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便利度和获得感。同时注重风险防范,将税务事项的“事前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新机制。截止目前,我局已使用告知承诺制15户次,简化办税流程的同时,强化承诺事项审查机制,通过多部门要素整合和数据共享,以定期抽查的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在对已办理的15笔业务事后核查中,未发现不实承诺情况。

六是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安排专人对内控系统下发的执法过错进行提示提醒,及时整改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环节、岗位的执法风险防控,及时排查各类风险点,防患于未然。截至目前,计算机日常考核确认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11个,开展无过错责任陈述申辩1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组织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等9个股室开展了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估。通过内控平台的运行,税务干部对自身岗位职责、工作事项、业务流程等进行了梳理,找出了日常管理和执法中的风险点,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提高了风险意识,熟悉了业务操作流程。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项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行政处罚标准还不够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还不够成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落实还不够强硬等。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区税务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税务局行政执法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保障。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科学建立“四项清单”,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执法流程,持续日常监控,督促力行力改,强化税务执法制度落实落细,精塑严格执法、优质服务的鲜明导向。

二是优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精确执法等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通过税收会计监督信息系统、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大数据应用及风险管理平台等系统,及时发现并补齐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

三是细化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坚持把落实好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完善工作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实时跟踪机制,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结合上级局绩效指标考核要求,细化本级局行政执法工作考核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做到职责清、分工细、目标明。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协作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在案件办理、信息交换、涉税争议化解、税收保全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全力做好检察建议书应对、两法衔接数据上传、涉税案件移交等工作,确保全年零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