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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1437144/2024-1523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15:59:44
发布机构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文号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指导下,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有关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到财政依法治理全过程,着力创建“红色财政”“法治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清廉财政”五个品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以法治建设为引领 统揽全局促发展

郧阳区财政局下设26个股室(单位)19个基层乡镇财政所,在职职工277人。在上级财政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财政工作法治化转型,紧紧围绕区委“建设汉江生态城,冲刺中部百强县”发展目标,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非税收入体制改革、政府项目融资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落实惠企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水平。通过创建“红色财政”“法治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清廉财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尊法守法、廉洁务实、勇于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2023年全区财政顶压奋进,综合施策,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6.01亿元,同比增长18.6%。

二、以党建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齐推进

郧阳区财政局落实法治责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协调推进具体抓,局党组每年听取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汇报2次。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以上。研究制定全区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把普法教育纳入财政干部教育计划,融进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中层以上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将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成绩纳入年度考核,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理念。

三、以法治宣传教育为重心,提升“法治思维”转作风

郧阳区财政局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机关到基层,从线上到线下,从企事业单位到村(社区),财政普法多点开花。建立了班子成员带头学、领导干部引导学、党组中心组讨论学、全体党员集中学、职工平时自觉学、理论联系实际学相结合的学习机制。逐步形成了以“法治思维”为统领,依法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为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一)开展法治财政专题讲座。以区直预算单位集中学习培训为契机,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15场次。分别对《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和预算绩效管理、预算一体化改革和公务支出等相关政策进行系统解读,着力提升财政干部及服务对象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组织“线上+线下”齐普法。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学习,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并考核。线下通过举办财政系统法治骨干培训班及邀请区司法局领导就《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局法律顾问就《民法典》开展专题法治培训,线上依托“法宣在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学习强国”“法治郧阳”等平台开展学法及考核。郧阳区财政局2023年“法宣在线”平台学法考勤完成率达100%,会员学法分数都在2400分以上,考试成绩全部达到优秀等次。

(三)精心组织“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员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组织全局干部集中观看专题教育片、参加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制作法治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宣传横幅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开展送法下乡把党的强农惠民政策送到群众家门口。发挥财政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加大财政普法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各项惠民政策下乡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熟知财政法律法规,知法懂法。

(五)下沉社区志愿者、乡村振兴联系村常态化开展财政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反诈骗宣讲、防溺水、悬挂普法知识挂画、入户宣传普法知识等开展普法宣传。在我局的大力支持下,鲍峡镇小花果村被评为区民主法治示范村。

(六)多途径开展财政法治建设活动。通过扎实开展文明创建、能力提升作风建设年、“三八”妇女节、清明节瞻仰革命烈士、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和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一楼电子显示屏幕开展宣传活动。

四、以法治化转变依法治理为基础,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郧阳区财政局普治并举,依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理财、依法治理、依法监管,全面提升了财政部门的法治能力、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一)依法推进机构职能法治化

1.依法建立健全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涵盖收入管理、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等所有财政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印发了《郧阳区财政局内控制度汇编》,并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绩效,从源头上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郧阳区财政局收集归类出台了《郧阳区财政局内控制度汇编》,重新对全局行政服务审批事项整理汇编,制成“微信二维码”,在办公大楼及财政服务大厅张贴,推行财政业务“一次性告知制度”。全系统共设置扫描服务点83个,共告知事项85项,规范权力运行。

2.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权责清单清理和公开,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重新修订完善财政各项工作运行流程并上网公开。全面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加强数字化政府建设。行政确认1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处罚32项、行政检查6项。将全区174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予以公开。

3.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针对收费政策变动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更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区174家预算单位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1.预算一体化全面推进。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工作,打通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资金审核拨付流程更加完善,预算管理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部门和单位申请财政资金500万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的必备要件。严格绩效目标审核,做实绩效运行监控覆盖率达100%。

3.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坚持量力而行,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审批。

4.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出台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规范文件,明确了各类公务支出的开支标准、范围、报销要素等,完善了公务支出管理规定,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依法监督检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1.建立健全财政行政执法制度。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有序推进政府采购线上运行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应编尽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额占比达95.12%,全年编制计划851个,节约财政资金1.58亿元。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常年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降低法律风险。2023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件。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在全区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三公经费专项检查”“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和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行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序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开展全区农村“三资”监督检查,村级债务化解清零,有效提高“三农”监管水平。

五、以“湖北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凝心聚力,勇于担当

郧阳区财政局紧扣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要求,压实领导班子、机关党委、支部“三级责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郧阳区财政局先后荣获“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十堰市经济发展先进单位”“郧阳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十堰市服务企业发展先进单位”十堰市第二届新时代“最美普法集体”提名奖等荣誉称号。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会计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后,郧阳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将“法治思维”融入全局工作,凝心聚力,克难进取,跨越赶超。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