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建立郧阳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及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30日下午15:00时
地点: 红太阳国际酒店12楼(行政厅)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建立郧阳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 (含运输费用)实行联动,当上游价格发生变化时,终端销售价格同步调整。
首次建立联动机制时,终端销售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
终端销售价格=加权平均采购价格﹢配气价格
(二)天然气价格联动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
价格联动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拟定为3.4元/立方米,较现行销售价格3.3元/立方米提高0.1元/立方米。
(三)郧阳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
1、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量(参照十堰城区):
(1)非采暖用户(炊事生活用气)第一档年用气量38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381立方米—620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621立方米以上。
(2)独立采暖用户(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含炊事生活用气,下同):第一档年用气量148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1481立方米—1970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1971立方米以上。
2、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3.4元/立方米、第二档3.74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4.76元/立方米。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7人)
(一)人大代表1人
饶红波 区人大代表
(二)政协委员1人
邓兴亮 区政协委员
(三)消费者7人
吕慧军 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
吴忠谦 汉江家园小区居民
余红梅 外滩一号小区居民
吴言斯 新天地金座小区居民
兰培胜 居民
李建林 外滩一号小区居民
董芳芬 金色家园小区居民
(四)经营者1人
李相融 十堰市郧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五)利益相关方1人
余辉江 郧阳辉江气站
(六)政府部门3人
余 超 区住建局
张 楠 区司法局
谢志敏 区科技和经信局
(七)其他人员3人
郑立根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 芳 湖北世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韩 静 十堰市昌欣香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听证会听证人
孙 鸿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 茗 区发改局价格股股长
姚克丞 区发改局办公室(法规股)负责人
夏 翠 区发改局价格股工作人员
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