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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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18年)第9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437144/2021-036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06日 18:45:20
发布机构
郧阳区政府
文号

肖瑾娟、董光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路维护及护栏质量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中提到的通村公路损毁严重的问题,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村道建设、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我局每年下达通村公路养护计划,按照1000元/公里的标准将通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划拨至乡镇,用于通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针对目前因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的通村公路路面损坏问题,我们近期将安排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到实地进行查看,对破损路面的实际情况进行统计,后期我们将针对这一情况进行研究,争取给予适当补助,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你们提到的通村公路护栏安装工程质量监管的问题,我们已要求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项目部加大对全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同时安排区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对全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定期进行质量抽查,对不合格的项目坚决进行返工和整改,确保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质量。

  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郧阳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