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妇联在家暴维权方面的话语权》收悉。现答复如下:
反家暴工作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郧阳区妇联积极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反家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工作对象的多元化和工作环境的多变化,反家暴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从近两年的家庭暴力案件来看,家庭暴力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反而呈上升趋势。2022年区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1件,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案件13件,占比达61.9 %。从接访案件中我们发现,家暴事件多发生在农村,施暴者多为文化不高、素质低下,而且年轻化。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努力提升妇女的法律素质。每年利用“三八”维权周、“11.25” 国际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活动日契机,把《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借助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积极打造普法宣传新平台,提高妇女远离暴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
(二)加强协作联动,努力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对涉及家暴的案件,妇联高度关注,积极联系司法部门对情节轻微的给予调解,联系民政部门对生活困难的给予援助,对接法院对涉及法律程序的为其提供指导,竭尽全力让每个受暴者受到最大化的保护。
(三)深化美德教育,努力提升群众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不断增加“最美家庭” 活动密度,将宣传、评选、争做“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贯穿全年,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家庭,以文明健康的理念影响家庭,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以家庭的平安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引领妇女增收致富,提高妇女经济地位。以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妇女增收为目标,抓培训、建基地、强服务、树典型。积极引领妇女发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民俗旅游、农家乐等特色产业,以积极的行动提高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赢得丈夫和家人的尊重,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强者,从而免受外界的伤害。
反家暴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由妇联、公安、司法、民政、社区、医疗机构、媒体等多方主体参与,通过行政、司法、社会等多种手段,运用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等多种方式,从事先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救济与修复等方面进行综合干预。为此,我们有以下建议:
(一)联动配合,明确反家暴网络中各部门职责。建立横向与纵向网络,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避免将反家暴工作的部门责任妇联化。建议成立包括区委政法委、妇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卫健局、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领导在内的反家暴工作领导小组,这些部门共同合作,建立反家暴横向网络。此外,应明确各部门在反家暴工作中的各自职责,形成反家暴纵向网络。
(二)理顺流程,确立各部门工作程序。在多机构合作反家暴工作中,理顺工作流程,形成一套相互配合的工作程序尤为重要。公安部门接警后,除了及时出警,调研取证以外,应明确出警民警必须联系家暴当事人所在社区。此外,对发出告诫书的,也应及时抄送当地妇联。妇联在家庭暴力接访中,应根据情况,联系派出所、司法所、伤情鉴定部门、庇护中心等单位,及时启动多机构网络联动。
(三)重视回访,建立社区家暴档案。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和长期性,反家暴工作中的回访非常重要,对于所有家暴情况,建议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家庭暴力档案,便于掌握重点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工作。派出所在家暴报警出警后,也应建立相应档案,一是让施暴人知晓这一事实,从而产生一定震慑效果,二是可以为被家暴者进一步的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四)加强执法,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力。推动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自上而下对现实有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在执法及工作落实中,能够依法慎重合理办处解决好涉及家暴问题、最大限度保护尊重女性的尊严,对于有过错方不仅要予以言语批评教育,更要注重法治告知警戒,必要时依法采取强硬措施。只有借助执法的力量,方能真正保障维护好妇女群众及家庭的现实合法权益,预防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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