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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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大柳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

索引号
011437144/2022-23289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1日 15:09:57
发布机构
十堰市审计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十堰市审计局于2021年3月26日至5月11日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对郧阳区大柳乡党委书记、乡长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郧阳区大柳乡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对郧阳区大柳乡提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报账审核、按照财务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及时申报纳税等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郧阳区大柳乡积极整改,采取及时审核和拨付使用专项资金、调整会计账目补记资产等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