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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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郧阳区 2024 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査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7144/2024-4867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10:05:00
发布机构
郧阳区交通运输局
文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更好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权威性、公正性,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郧阳区高质量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郧阳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一、严格执行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各单位要大力推行“一 业一查”模式,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按照“部门应合尽合、事项应增尽增、频率应减尽减”原则和新出台的省级地方标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任务发起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联系参与部门认真研究检查内容,形成检查合力,杜绝抽查检查工作流程不统一、监管要求不明确、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100%、联合抽查任务占比100%目标。

二、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持续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部门联合抽查融合,所有抽查计划,必须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均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进行抽取,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低风险经营主体干扰,增强高风险经营主体抽查力度,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2024年,各单位运用风险分类结果发起抽查任务占比100%。

三、着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抽查任务发起部门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双随机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数据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街接工作。

四、加强通报督办。各单位应按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要 求,深入推进多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落实落细,夯实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考核监督“指挥棒”作用,从任务进度、联合任务占比、抽查事项覆盖率、信用风险等级应用、新闻报道等方面对各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通报。年底将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单位和人员中,择优推荐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

注:详见附件。


附件:郧阳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定 (1).pdf
附件:郧阳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修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