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管理办法》、《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退耕还草任务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有关要求,各乡镇及区直相关部门对我区退耕还草巩固成果提质增效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7月7日--7月13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719-7239425)。
附:郧阳区巩固退耕还草验收明细表
郧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
附件:郧阳区巩固退耕还草验收明细表(2023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