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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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索引号
011437144/2022-2407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9日 09:52:01
发布机构
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9年2月,郧阳区“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工作中,农村地区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城镇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拍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8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0.5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国土利用状况。现将郧阳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39425.64公顷(591384.6亩)。其中,水田2310.5公顷(34657.5亩),占5.86%;水浇地429.33公顷(6439.95亩),占1.09%;旱地36685.81公顷(550287.15亩),占93.05%。耕地主要分布在南化塘镇、安阳镇、白桑关镇、梅铺镇、杨溪铺镇和谭山镇,占全区耕地的52.2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177.12公顷(32656.8亩),占全区耕地的5.5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282.66公顷(64239.9亩),占10.8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694.7公顷(280420.5亩),占47.4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2916.79公顷(193751.85亩),占32.7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54.37公顷(20315.55亩),占3.44%。郧阳区耕地分布在6-15度坡度(含15度)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较少。

2.园地7122.9公顷(106843.5亩)。其中,果园3600.31公顷(54004.65亩),占50.55%;茶园477.95公顷(7169.25亩),占6.71%;其他园地3044.64公顷(45669.6亩),占42.74%;郧阳区没有橡胶园。园地主要分布在柳陂镇、五峰乡、青曲镇、南化塘镇,占全区园地的57.48%。

3.林地296283.92公顷(4444258.8亩)。其中,乔木林地106305.55公顷(1594583.25亩),占35.88%;竹林地57.59公顷(863.85亩),占0.02%;灌木林地160180.56公顷(2402708.4亩),占54.06%;其他林地29740.22公顷(446103.3亩),占10.04%。林地主要分布在鲍峡镇、大柳乡、南化塘镇、叶大乡、胡家营镇,占全区林地的51.90%。

4.草地2225.61公顷(33384.1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2.65公顷(39.75亩),占0.12%;其他草地2222.96公顷(33344.4亩),占99.88%;郧阳区没有天然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茶店镇、南化塘镇、五峰乡、梅铺镇、青山镇,占全区草地的52.11%。

5.湿地74.71公顷(1120.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74.71公顷(1120.65亩),占100%;郧阳区为内陆区,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沼泽地。湿地主要分布在柳陂镇、刘洞镇和胡家营镇,占全区湿地的56.33%。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266.37公顷(198995.55亩)。其中,城市用地5.89公顷(88.35亩),占0.04%;建制镇用地2027.72公顷(30415.8亩),占15.28%;村庄用地10409.78公顷(156146.7亩),占78.47%;采矿用地747.68公顷(11215.2亩),占5.6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5.3公顷(1129.5亩),占0.5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茶店镇、柳陂镇、城关镇、南化塘镇、杨溪铺镇和谭山镇,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0.82%。

7.交通运输用地4081.38公顷(61220.7 亩)。其中,铁路用地38.57公顷(578.55亩),占0.94%;公路用地1894.47公顷(28417.05亩),占46.42%;港口码头用地3.16公顷(47.4亩),占0.08%;农村道路2145.18公顷(32177.7亩),占52.56%;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茶店镇、柳陂镇、城关镇、南化塘镇、鲍峡镇、杨溪铺镇和安阳镇,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53.32%。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625.64公顷(249384.6亩)。其中,河流水面2144.26公顷(32163.9亩),占12.90%;水库水面13595.69公顷(203935.35亩),占81.77%;坑塘水面490.14公顷(7352.1亩),占2.95%;沟渠193.11公顷(2896.65亩),占1.16%;水工建筑用地202.44公顷(3036.6亩),占1.2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柳陂镇、安阳镇、青山镇、城关镇和五峰乡,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7.7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首次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生态建设布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开展生态退耕、国土绿化。充分发挥我区森林、水域等优势生态资源的价值功能,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等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规划,优化乡村住宅和产业用地布局,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制定我区区域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充分发挥“三调”成果的基础和底数作用,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来源: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