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提升我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调整区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部署,将区政府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范围,年初部署,年底总结。增加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压实了工作责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的通知》,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做了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郧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分7个方面细化成40项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23个区直部门,明确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内容具体,部门责任明确。
三是加强了工作考核。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考核细则,年初发布工作要点,平时注重过程考核,年底组成专班严格检查考核。对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信访等渠道中发现的错案,行政复议中撤销的案件和行政诉讼中败诉的案件严格执行扣分制度,考核结果全区通报,督促整改。
四是加强了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通过区委中心组定期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纪委监察培训学法、党校课程安排学法、部门网上考核学法、外出培训学法等多形式、多渠道和多举措学法,较好地落实了法律进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党政干部、执法人员带头学法,主动用法,起到了表率作用。
(二)政府职能转变更加高效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对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确认全区共有28个单位197(579子项)项行政许可事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首批拟将22个单位122项行政许可划转到行政审批局,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在线平台联合办理。对区级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保留14个部门共计56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凡未纳入中介目录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对清理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首批把从事生产经营的地价评估、勘测规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特种水产实验站推向市场。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资源整合、执行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要求,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划清城市管理职责边界。根据中央这次机构改革要求,环保、农业、交通、市场监管、文化等领域也将实行综合执法。
三是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确认全区48个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473项,责任事项23207项,产业准入农业、采矿业、制造业限制类、禁止类负面清单18项,清理保留收费事项110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55项)。权责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政府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建立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并规范运行。完善行政许可实施措施,优化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统一了行政审批服务文本,明确了审批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审批流程和时限,展现了“公开透明、提速高效”的服务形象。积极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完成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编写、审核确认和系统录入,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加强了窗口硬件建设,规范窗口服务,推行服务标准化,提升了政务服务形象。
五是创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把工商、税务、质监、统计、人社、公安等部门的证照合并办理,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等一系列登记制度改革,大大减少前置审批登记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个别行业做到立等取证,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方便创业投资,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六是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全面及时准确主动公开行政权力等四个清单、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行政制度遵守更加规范
一是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遵循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必备程序,发布实施后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备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上会审议,未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公布施行,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是严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认真执行“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制定《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郧阳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代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时,既坚持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原则和权限,未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又统筹兼顾了规范性文件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充分体现了文件制定的必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为保障法制统一和法律的有效实施,2017年首次开展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继续有效的19件,废止12件。2018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开展了产权保护、建立公平竞争排除限制竞争和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以及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
(四)重大决策机制更加科学
对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实行五个到位,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到位。严格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区政府重大决策范围、方式、程序,对与重大决策相关的调研论证、征集意见、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和制度廉洁性、风险性评估等程序提出明确要求,为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二是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到位。重大决策提交政府研究前,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社区居民、企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决策意见的广泛性、民主性。
三是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到位。对事关全区产业发展、重点扶持的项目组织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考察、评审、综合评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到位。对每一项重大决策,主管部门牵头、政府办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参与进行磋商讨论,有时外聘专家咨询论证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风险性评估和风险防控,保证决策的可行性。
五是重大决策合法审查到位。严格实行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程序,在重大决策上会前、出台前,由法制办组织合法性审查,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不经合法性审查的不上会、不发布。法制办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对政府发布的所有会议纪要报法制办审查,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一年来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政府重大招商合同93件,规范性文件和带有规范性性质的一些制度、方案等19件,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纪要24件。
(五)公正执法理念更加巩固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运行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实现全面规范化。全面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重,推广裁量基准制度,明确执法的具体标准、程序并予以公布。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职责、案件范围、程序和形式,强化部门法制机构对停产停业、吊销执照或房屋土地征收、强制拆除等重大执法决定的事先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是创新执法方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新要求,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帮助、政策指导、技术支持等,消除执法冲突,克服执法简单化,严防了暴力执法行为的发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方式,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803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30109个,促进公平、有效、透明执法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自律。
三是严格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落实执法责任,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交接机制。对案件评查、执法监督、群众投诉以及行政复议、诉讼中发现的违反执法程序、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不准确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行政权力制约更加有效
一是加强行政权力内部监督。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及时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定了《郧阳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郧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郧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强化审计监督,实现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做到有案必受,公正审理,不偏不倚。2018年办结2017年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维持3件。2018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其中:维持8件,撤销2件,撤回复议申请3件,驳回1件,在审4件。法定时间受理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基本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目标,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行政案件快速增长态势,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法定的出庭应诉义务。今年以来,区政府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副区长出庭2件);区政府应诉行政复议案件2件。未发生违法收集证据、不按期应诉和举证、拒不出庭应诉等问题。在行政诉讼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捍卫了法律尊严,树立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复查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打击非法上访和缠访。严格执行领导接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通过调解、仲裁、复议、诉讼,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成功化解了一大批涉房地产、非法集资、移民遗留矛盾纠纷。
五是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区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2018年,续办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107 件,办结率100%。根据预算法、审计法要求,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变更工作报告,根据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法律法规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工作报告,接受人大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统筹、系统推进和组织协调方面,与建设法治政府紧迫性、系统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行政执法效能与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有些单位不能有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问题,个别执法部门工作不够扎实、效率不高,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仍有发生。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亟需提升。有些领导干部对法治思维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还仅仅停留在口头上。
四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法治新常态下,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无论在机构设置还是人员配备上,与当前承担的法治工作任务不相匹配。有些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人员老化。乡镇政府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缺失,乡镇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能力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区政府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积极落实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依法行政思想认识
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也越来越重,法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也更紧迫、责任也更重。
1.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主线,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关键,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根本,切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2.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动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3.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制机构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协调推进力度。完善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强化协调作用,研究解决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各项具体任务,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定期召开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阶段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各项任务安排。
2.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全区各单位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结合年度工作要求,提高重点事项的考核比重,把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作为晋升的参考依据。
(三)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快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质效。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完成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提高部门管理社会、管理市场和突发事件应变处置能力,努力提高管理和执法工作质效。
2.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严格清单管理。衔接落实好中央、市级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对保留的证明和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式动态管理。
3.深化市民超市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投资联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优化双创环境,在开发区等经济发达乡镇设置招商服务机构,向企业提代办服务。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落实服务内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一批标准化程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提交审批材料,实现网上预审或网上审批,提高服务效率。
(四)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机制。推行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明确重大事项标准。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健全法制机构负责人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重大决策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决策过错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启动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2.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努力提高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坚持定期清理、随时清理,确保依法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依法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顾问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区政府、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由区政府统一管理、合理使用、科学评价。各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清晰明确,推动具有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的法律工作者全程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引导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创新执法管理,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
1.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加大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拆除违法建设、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加强对检查结果的运用,依法公开检查监管信息;探索和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做到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严格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行为的追究问责。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4.进一步健全行政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工作流程,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六)深化工作认识,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1.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解决办法。建立信息收集、主动介入、调处化解、联调联动、回访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促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在法治框架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治方式坚决扭转“信访不信法”局面。
2.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复议制度,推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复议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强化对重点领域违法不当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纠偏”和“监督”作用,注重引导和运用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
(七)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不断深化对人大议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建议落实。
2.强化专门机关的监督。加强对部门行政纪律执行情况的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推动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提升监督效能。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服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政府政策透明,让权力运行透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满足群众期待,切实凝聚各方力量,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凝聚力。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持续推进保障房、征地拆迁、财政预决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综上所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还剩2年,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按照《郧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加快推进步伐,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