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巡察工作办法》和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成立5个巡察组,自4月下旬至8月中旬,对21家区直单位进行常规巡察。
巡察组分工、工作信息
区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曹 芹 副组长:叶克强
被巡察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委第一巡察组谈话接访室
(城关镇沿江大道156号) 0719-7233772 yyqwdyxcz2022@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杨斌武 副组长:陈小莉
被巡察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委第二巡察组谈话接访室
(城关镇沿江大道156号) 0719-7233775 yyqwdexcz2022@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张方兵 副组长:张学平 黄 倩 卢艳丽
被巡察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审计局
区委第三巡察组谈话接访室
(城关镇沿江大道156号) 0719-7233836 yyqwdsxcz2022@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组 长:杨富强 副组长:陈 锋
被巡察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
区委第四巡察组谈话接访室
(城关镇沿江大道156号) 0719-7233697 yyqwdsxcz04@163.com
区委第五巡察组
组 长:李 琼 副组长:陈洪勇
被巡察单位:区统计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委第五巡察组谈话接访室
(城关镇沿江大道156号) 0719-7233126 xcbchy@163.com
巡察监督重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