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郧阳区数据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分析报告

索引号
011437144/2025-0356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12:07:12
发布机构
区数据局
文号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2024年5月,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郧阳区数据局正式挂牌成立,区数据局加挂区行政审批局牌子。目前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0人,其中持有执法监督证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23人。

郧阳区数据局共有3类125项行政权力,含102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22项其他行政权力。

二、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力量配备情况

加强法治督查力量配置,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各项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全省统一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已有30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其中23人获取执法资格,7人获取执法监督资格,确保全局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均能做到持证上岗,确保执法质量。

(二)行政执法情况

2024年度区数据局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4487件,符合条件予以受理4487件,受理后予以许可4487件,不予许可0件,撤销许可0件。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件。2024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件。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0件,行政裁决总数为0件,行政给付总数为0件,行政确认总数为0件,行政奖励总数为0件。

(三)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区数据局局通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三办”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政务服务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整治、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4年郧阳区数据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一定质效,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数据局所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多,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多、审批事项多、申请材料多、业务系统多,执法人员存在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执法信息公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公开并持续更新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和结果信息等。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抓实问题整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合理配置法治专业人员,建立专业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人才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把执法不规范问题解决在平时,加强对执法卷宗评检查,主动回访执法对象,将执法案件质量监管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附件:郧阳区数据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十堰市郧阳区数据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郧阳区数据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单位

行政

机关

授权组织

受委托

组织

内设法制机构(个)

内设行政执法机构(个)

行政执法人员

持证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持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郧阳区数据局

1

0

0

1

1

23

23

7

7

说明:行政执法主体分为三类:即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受委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是指本单位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是指本单位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一般指本单位内设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二、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4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

名称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区数据局

0

0

0

0

0

0

0

0

单位

名称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

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

(宗)

罚没金额(万元)

区数据局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

数量

撤销许可

数量

其他

区数据局

4487

4487

4487

0

0

0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4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宗)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区直

单位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4年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名称

行政检查计划(次)

行政检查

实施(次)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发现

问题(个)

问题

整改(个)

双随机一公开(次)

非现场检查(次)

综合查一次(次)

联合检查(次)

专项检查(次)

其他(次)

区直

单位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行政检查计划次数是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拟定开展行政检查活动计划次数,行政检查实施是指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实际组织开展的行政检查活动次数。“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五)2024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计(宗)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涉及金额

(万元)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区直

单位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3.“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三、2024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受理或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