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1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25号)文件,下达我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600万元。我局根据省能源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郧阳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验收标准我局对实施主体进行了实地考察、综合评估验收,聘请第三方对收储运体系建设进行了审计,现将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附件:郧阳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明细
十堰市郧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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