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湖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62号),推进我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郧阳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郧农字〔2024〕8号)的有关要求,公开遴选2024年郧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实施环节:①粮油作物支持统一深松整地、集中育苗、统一播种、统一防治、统一收割、统一烘干仓储等全部或部分环节的服务;②红薯工厂化育苗;③茶园、油橄榄基地集中管护环节,按照完成深耕除草、打顶修剪、病虫害防治、采摘加工等环节。
(二)实施面积: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4.71万亩。其中粮油作物3.41万亩(红薯育苗0.5万亩);茶园、油橄榄基地管护1.3万亩。
(三)补助标准:
1.粮食类作物全环节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74元。单环节服务对应补贴标准亩均分别为:26.6元、20元、7.4元、 20元。
2.粮食烘干仓储环节,依据北斗监测终端数据提供的烘干粮食总重量,参考不同农产品亩均产量,折算成标准服务面积按0.27系数核算。
3.红薯集中育苗环节,按销售育苗2500株折成一亩,每亩按0.27系数核算。
4.茶园、油橄榄基地集中管护环节,按照完成深耕除草、打顶修剪、病虫害防治、采摘加工等环节的实际验收面积,予以全环节或单环节补贴。
(四)实施区域:全区范围内。
二、服务组织条件要求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飞防组织、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公司,原则上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同时服务组织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并登记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
(二)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机械化作业年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农业机械装配有北斗系统提供终端数据的优先;油橄榄基地集中管护服务主体年服务面积不低于1000亩;茶园基地集中管护服务主体年服务面积500亩。
(三)机构运营规范,设备齐全,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服务价格合理,服务质量可靠,群众认可度高。
(四)达到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六有”标准,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觉接受并配合区财政局(经管中心)、农机等部门监管和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按照项目支持的相关服务环节,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定服务环节、服务区域和服务面积,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符合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
(二)综合评审
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经管中心)、农机等部门根据服务组织申报情况和实际服务能力,择优确定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三)公示
评审结果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 9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表及资料提交地点: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45号(十堰市郧阳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附件:郧阳区2024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联系人:王宗菲,电话:7233533,13872771665。
郧阳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小组办公室
2024年 9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