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郧阳区2023年度退耕还草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前期实地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1日--11月7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719-7239425)。
附:郧阳区2023年度退耕还草验收明细表
郧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
附件:郧阳区2023年度退耕还草验收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