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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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1437144/2023-6194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11:43:52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文号

  2023年9月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十堰期间,郧阳区共收到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1件,其中属实30件,不属实1件。目前已整改到位25件,其中属实24件,不属实1件,现予以公示。

  交办单位: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1.SD2SY202309080001号交办件反映:1.污染水体。在鲍峡镇政府背后的东河有排污现象,排污口在鲍峡中学操场围墙外10米处,是一个生活污水排口。2.矿山裸露。高桥村南坡石窖废弃采石点,枧池村老鹰岩乱石仓废弃采石点矿山裸露、生态破坏。3.固体废物。有三千方废渣倾倒在鸡公河村李袁明的承包土地上。

  整改情况:1.针对反映的污染水体问题,区政府立行立改,9月9日区住建局对该段管网进行疏通清淤,已于9月10日中午11时完成疏通,污水外溢的情况已整改完成。同时,经郧阳环境监测站对距离最近的大堰范河水质取样监测,该处水质为地表Ⅱ类水体;三是加强巡查,要求区住建局落实主体责任,2.针对反映的鲍峡镇矿山裸露问题,目前两处采石点均无新采挖痕迹,且已自然恢复植被。要求鲍峡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矿山资源的巡查监管,杜绝私挖滥采,确保生态环境安全。3.针对反映的废渣倾倒问题,目前该处已被村民利用种植农作物,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2.SD2SY202309080012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江心岛上养牛(20多头),开荒地并盖有房子住人,距离水面5米左右,位于汉江中心位置。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郧阳区政府高度重视,于9月11日下午,副区长柯相国同志组织区水利和湖泊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柳陂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和相关人员,主持召开柳陂镇“江心岛”养牛问题线索专题整改推进会,进一步明工作进度和确各部门整改职责。截至9月19日王贤勇及其家人已安全转移离岛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稳定有序。放养的17头黄牛也已全部转运离岛。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SD2SY202309080022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青山镇龚家院村一组个体老板江伟在汉江河边承包山林植树,挖大型鱼塘、大型养猪场。1.树木长成后江伟自己永挖机挖山林,造成大量土壤流失;投诉人询问能否在含泾河边上种树挖林;2.该鱼塘距离汉江河边仅50米,多次向青山镇反映未解决;3.汉江河边200-300米有个大型养殖场,规模140-150头左右,向市长热线、青山镇书记反映过,未解决。

  整改情况:1.针对江伟在汉江河边承包山林植树,树木长成后自己用挖机挖山林,造成大量土壤流失问题。因此问题不属实,为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责成青山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快推进植被修复,防止水土流失,并加强监管,杜绝私挖滥采现象发生。2.针对湖北安乐达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取土挖水塘的问题,责成青山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将该处水塘清除后用于农业种植,9月10日,该公司已架设抽水设备,将水塘库存水回抽用于基地苗木灌溉,9月20日该公司已将该水塘恢复原状。3.针对胡周波在距离江边不足50米处养殖问题。鉴于该养殖场属规模化以下养殖,由青山镇人民政府立行立改,督办该养殖场停止养殖。截至9月11日晚,所有存栏牲猪已由青山镇人民政府处理“清零”。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4.SD2SY202309090001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沿江路下观景台附近上下1公里范围内,汉江河道边坡绿化带被破坏,种植蔬菜,影响环境。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城关镇人民政府立行立改,对群众自发开荒种植蔬菜问题进行整改。截至9月11日下午,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社区干部、网格员已对现场5处4亩的农作物全部予以清除,并对清除后的空地播撒草籽复绿。同时,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通过劝阻和树立警示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引导不得私自占用绿化带种植农作物。目前,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5.SD2SY202309100001号交办件反映:投诉人反映郧阳区长岭沟11组原化肥厂家属楼没有化粪池,小区公共厕所没有化粪池和排污设施,污水、垃圾直流汉江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家属楼没有化粪池问题。11日下午,区住建局、茶店镇政府聘请市规划设计院团队深入现场测量地形,提出该处雨污分流整改施工方案;12日上午,组织施工队伍、设备进场开始施工,在家属楼前方建设3m*3m*3m三格式化粪池,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至化粪池,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改造工作已完成。二是针对周边有少量垃圾问题,茶店镇长岭沟村对家属楼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动员家属楼部分住户拆除私搭乱建,当天清理完家属楼周边垃圾,并配备垃圾桶2个。目前,茶店镇护洁公司每天对该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6.SD2SY202309120001号、SD2SY202309120004号、SD2SY202309

  120005号、SD2SY202309120006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天马路青年林同心广场(原郧县化肥厂)附近30户居民下水道生活污水及垃圾直排进汉江。”“郧阳区长岭开发区原化肥厂附近30户左右居民房子未拆迁,离汉江距离不到200米,产生的污水、垃圾直排进汉江,污染环境。”“郧阳区茶店长岭原化肥厂家属楼,家属楼整栋的垃圾和下水道的污水一到雨天都被冲到汉江河里。”“郧阳区茶店长岭沟1组原化肥厂家属楼距离汉江河100米,投诉家属楼的污水全部排到汉江河里,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该交办件属重复投诉。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原化肥厂家属楼污水、垃圾问题,茶店镇已于2023年9月13日18时全部整改完成。但通过走访群众,居民一致对污水、垃圾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表示认可,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早日拆迁,9月14日,茶店镇已组织专班,建立包保到户责任机制,截至9月15日,已完成30户居民走访,目前,因项目建设未推进到此区域,故未对该家属楼进行依法征收,茶店镇已将该家属楼纳入拆迁计划,开展拆迁前期调查及相关基础性工作。交办的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

  7.SD2SY202309120002号交办件反映:住建部门新建的污水处理工程出水口设计在郧阳区杨溪铺镇杨溪铺村五组郧府大道下方的涵洞口,外部有杂物堵塞,出水水流堵在涵洞内部,味道很臭。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杨溪铺镇人民政府立行立改,于9月13日组织人员对该涵洞内的淤泥和杂草进行疏通清淤,截至9月15日下午,涵洞内的淤泥和杂草已清理完成。目前,该处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能达标排放。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8.SD2SY202309120003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青山镇廖池村胡家窝近期发现汉江河边有人挖土,破坏生态环境,请督查组核查挖土的用途。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9月13日区水利和湖泊局已对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取土行为立案查处予以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对该取土点进行平整恢复。目前,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9.SD2SY202309120011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县一中旁边,有污水一直排到汉江河,投诉人认为是学校污水,曾多次向12369环保热线反映过,未得到有效解决,目前郧阳区二桥桥下第30个黄色小木屋周边前后两百米都有不停的泄漏和排泄。投诉人手上有视频资料,希望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经调查该处在2023年4月底出现污水溢流现象。区住建局迅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应急抢修,对区一中河堤外溢污水点位预埋化粪池集中收集污水,通过提升泵抽排至市政污水井内,确保污水不溢流直排汉江。同时迅速规划设计,在郧阳区一中操场内重新修建一条约500米污水管道长度,将原污水管网上游收集的污水接入至城墙遗址公园一侧市政污水管道中,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023年5月10日已整改完成。9月13日,区住建局组织对二桥桥下第30个黄色小木屋周边开展全面排查,该区域前后两百米内均无污水泄漏和排泄现象。交办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10. SD2SY202309130002号、SD2SY202309130003号、SD2SY2023

  09130004号交办件反映:“投诉人居住郧阳区长岭工业园化肥厂家属院(郧阳区二桥下往高速路口方向),距离汉江干流100米左右,不满足相关要求。目前该家属院30户居民,实际常驻十几户,周边农房已拆迁,希望本家属院进行拆迁。”“投诉人居住郧阳区长岭工业园化肥厂家属院,房子老旧、污水未有效处理,之前已打过电话投诉,根据投诉人描述已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整改,修建下水管道,但是依旧不能解决问题,要求进行搬迁。”“郧阳区茶店镇长岭沟村11组有个化肥厂和一栋家属楼离汉江边300米左右,家属楼的污水和垃圾一下雨就冲到汉江河里,投诉人要求去现场核查时,跟他本人联系,他带路。”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已要求茶店镇加强家属楼污水处理清运、垃圾处理等监管工作,确保环境安全。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房屋拆迁问题。9月14日至15日,茶店镇组织专班,采取包保到户工作机制,对该家属楼30户居民逐一入户走访,开展拆迁前期调查等基础工作,目前针对其中12户要求选房安置、18户要求货币安置的情况,茶店镇正在研究解决的可行性方案,待方案确定后实施拆迁安置。交办的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

  11.SD2SY202309160004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县城对面靠近郧县至柳陂镇一桥汉江河的岛上有养牛场,老百姓在岛上种经济作物,影响生态环境。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重复投诉,针对交办的问题,截至9月19日王贤勇夫妇已安全转移离岛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稳定有序。放养的17头黄牛也已全部转运离岛。柳陂镇人民政府已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12.SD2SY202309190002号交办件反映:投诉人为郧阳区安阳镇寨沟村村民,举报村内赵某某于6月11号晚9点私自使用挖机在王山挖山拉石子,有300多方堆放在王山,400多方运到安阳镇。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9月21日已对十堰市新靓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非法采矿行为依法查处。安阳镇政府对因运输石料毁坏的林地进行恢复。截至9月21日安阳镇政府已对该处补植柏树400余株。同时,针对寨沟村支部书记赵延忠对该村矿产资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安阳镇党委已对赵延忠予以免职。

  13.SD2SY202309190010号交办件反映:举报人反映郧阳区谭山镇白龙庙村三组董某某建了个养猪场,目前已把生猪处理了,但养猪场还留存,养猪场有个粪污收集池下雨之后很臭。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2023年9月20日,现场检查时,董某某猪舍无养殖迹象。谭山镇人民政府已进一步加强对该村人居环境整治,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重点加强该处养殖户的监管,确保不反弹、不扰民,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14.SD2SY202309200007号交办件反映:十堰市郧阳区沙洲社区恒阳搅拌站,天天加工石子,一是灰尘较大,周边居民菜地受到污染,二是噪声比较大,影响居民。曾多次向郧阳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9月23日对该公司开展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未超标,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对十堰恒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规范经营,减少生产期间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15.SD2SY202309200010号交办件反映:举报人反映郧阳区杨溪铺镇关门山水库水质污染严重,给当地人畜饮水造成极大影响,同时对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造成极大破坏。关门山水库属全区较大型水库,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有农田灌溉,人畜饮水和水产养殖之功能。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企业改制,县水利局将该水库承包给一个临时工经营。之后一个外地的专业水产养殖户在该水库防置网箱养鱼将近二十年。时常往网箱投放化学制品类鱼饲料以及畜禽类的饲料。导致水库水质严重污染、恶臭难闻,水库西岸的村民怨声载道。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水库下游六个村民小组的人畜饮水。关门山水库距离汉江库区不足二公里,库里呈褐色的污水由一条小河流入汉江,(小河里的白石头都被染成褐色)。严重地破坏了南水北调水源水质。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区政府组织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杨溪铺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整改专班,于2023年9月28日对杨溪铺关门山水库网箱予以取缔。交办的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16.SD2SY202309220003号交办件反映:投诉人之前反映过郧阳区新天地观景台的问题。今天电话回访不满意,投诉人接到电话回访后又去了现场,发现郧阳区新天地观景台上下仍有居民挖地乱种菜现象,导致观景台周围景观树木遭到破坏,希望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重复信访件,针对交办的问题,2023年9月24日,城关镇人民政府对景观树空地再次播撒草籽进行复绿。同时,对损毁的护栏进行维修加固,防止居民翻越护栏乱挖乱种,并树立宣传警示标牌,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17.SD2SY202309230001号交办件反映:郧阳区安阳镇大峪村珍子山准备修建越野车跑道,投诉人认为该越野车跑道破坏山林植被,引起空气污染,要求不在该地修建。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安阳镇大峪村珍子山准备修建越野车跑道破坏山林植被,引起空气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18.SD2SY202309240002号交办件反映:投诉人反映在郧阳区谭山镇八龙庙村,由于坡改梯田,到处都是石头坎子,水土流失,没有人管。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坡改梯项目为郧阳区2020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21年11月完工,2022年6月市、区发改部门和水利湖泊部门组织竣工验收,2022年7月郧阳区水土保持局与八龙庙村办理产权移交手续。目前,已交由谭山镇人民政府及八龙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19.SD2SY202309240006号交办件反映:投诉人反映郧阳区安阳镇西堰村、小细峪村干部用挖机挖林地,造成山林破坏。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实为郧阳区汉江流域橄榄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经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堰市郧阳区汉江流域橄榄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十发改审批〔2022〕57号)审批同意,2022年7月,在安阳镇西堰村和小细峪村部分土地实施油橄榄种植项目。所使用的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或园地,不属于林地(在土地规划分类中,园地、耕地、林地都属于农用地)。目前,项目已完工,要求安阳镇进一步加强对西堰村、小细峪村油橄榄产业园区的管理,确保油橄榄成活见效,造福当地村民群众。同时,安阳镇党委已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20.SD2SY202309250006号交办件反映:投诉人反映郧阳区安阳镇:1.大峪村村部对面养猪场散养,下雨时猪粪冲刷至汉江河;2.距离安阳镇政府200米左右靠近河边,安阳镇污水处理厂附近两处位置,河面上漂浮有大量垃圾;3.安阳镇污水处理厂靠近码头挖沙船的位置,有垃圾倾倒并填埋;4.居峪村王军华养殖牛、鹿,产生的泡沫和塑料垃圾被冲刷至河面。

  整改情况:针对交办的问题,安阳镇政府立行立改,截至9月27日,安阳镇人民政府对污水处理厂附近汉江回水湾的2处漂浮垃圾、安阳口村三组杨坪码头堆放的渣土和碎石、王俊华养殖场下方村道旁的塑料垃圾均已清理整改到位。截至10月30日,大裕村已对猪舍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改,养殖户已停止养殖。同时,已要求安阳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河长制”职责,加强对汉江河流域安阳段两岸的巡查管护,守牢“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政治责任。目前,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若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12369、0719-7225129。

十堰市郧阳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