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拟通过郧阳政府网对以下享受惠企政策的企业进行公示,对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接受公开举报。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的,先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就业满12个月后,再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企业当年度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按企业为该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该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小微企业当年度招用毕业年度(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按企业为该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该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示时间:2023.12.1-2023.12.7
监督电话:7235013 7228593
公示名单见附件( 81 人)
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