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拟通过郧阳政府网对以下享受惠企政策的企业进行公示,对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接受公开举报。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的,先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就业满12个月后,再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
公示时间:2024.5.15-2024.5.21
监督电话:7235013 7228593
序号 | 就业单位 | 姓名 | 补贴金额(元) | 享受政策 |
1 | 十堰市盟强实业有限公司 | 钟海勇 | 2000 |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
2 | 湖北三祥铸业有限公司 | 杜小娟 | 2000 |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
3 | 湖北三祥铸业有限公司 | 孙东芝 | 2000 |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
4 | 湖北三祥铸业有限公司 | 吴蓓蓓 | 1000 |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