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提供有效信贷支持,助推全区经济稳健发展,现将《郧阳区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郧阳区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工作清单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 | 责任清单 | 备注 |
(一)推动郧阳供应链金融创新 | 1.创新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学习借鉴供应链金融“上达电子模式”,加强汽车产业链信息共享和平台应用力度,积极对接“车百链”、“华纺链”“长江汽车供应链(十堰)平台”等平台,推动我区大运、神河、杜德等整车企业,以及长平、佳恒、伟士通、盟强、世泰仕等汽车零部件企业,作为链上核心企业整链加入汽车供应链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核心企业确权新突破,缓解应收账款确权难问题,推动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共享和运用,推动更多金融机构、链上企业通过平台开展供应链融资,提升线上融资效率。 | 科技和经信局 发改局 城运集团 | |
2.加大绿色生态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力度。一是依托十堰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契机,充分发挥我区绿色金融发展优势,以“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为突破口,提高财政与金融的协同效应,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激发市场主体绿色发展动力,全力打好供应链金融牌。二是依托我区水资源优势,探索具有水产业特色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积极运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探索开展“水权益”担保融资。提升金融机构和链上企业的平台入驻率,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产业链数据增信,为链上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支持。 | 农业农村局 水利湖泊局 科技和经信局 人行 银保监 金融办 城运集团 | ||
3.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重点开展香菇、袜业、油橄榄等具有郧阳特色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一是引导农产品企业积极对接“楚农通”平台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推动金融机构和链上企业对接湖北省农业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平台信用数据,有效突破存货融资中的货物监管难题,推动郧阳农产品存货质押业务发展。二是支持农产品存货融资业务模式。积极运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平台开展农产品、农资品仓单、订单融资和物流金融服务。三是持续推广活体畜类抵押贷款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对活体畜类仓管进行数字化升级,释放活体畜类抵押价值,拓宽链上企业融资担保渠道,探索开展“整链授信”模式,促进郧阳养殖业健康发展。 | 人行 银保监 金融办 农业农村局 城运集团 各金融机构 | ||
(一)推动郧阳供应链金融创新 | 4.探索推进商贸物流供应链金融创新。一是及时对接“楚道云链”“联链通”和湖北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引导更多金融机构、企业加入省级平台,围绕商贸物流供应链不同场景,开发适合商贸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重点推广账款融资、动产仓单融资等。二是推广账款类融资业务。研究商贸物流供应链不同环节企业特点及金融服务需求,引导链上核心企业加入中征平台,重点推广账款在线融资类业务,提高中小供应商融资时效性。 | 人行 商务局 交通运输局 城运集团 各金融机构 | |
(二)发挥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带动作用。 | 5.建立核心企业“白名单”制度。科技和经信、商务、农业、交通、国资等部门共同确定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白名单”,对“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推送,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区发改局统筹建立制造业中长期项目库,为重点项目建设匹配中长期信贷支持。 | 发改局 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 交通局 财政局(国资局) 金融办 | |
6.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基础性带动作用。鼓励核心企业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用赋能,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应畅通供应链资源共享堵点难点,协同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业务场景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在线确权确真、买方付息、加速支付结算等支持,实现核心企业确权新突破,缓解应收账款确权难问题,为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关联企业提供灵活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金融办 人行 银保监 城运集团 各金融机构 | ||
(二)发挥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带动作用。 | 7.推动核心企业支持供应链融资。一是推动“白名单”企业加入中征平台、供应链票据平台和省市供应链平台,及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链上中小供应商的账款确认、回款账户变更等,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提高链上中小供应商融资可得性。二是建立核心企业主办行制度,实行差异化授信,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快速响应链上企业融资需求。三是在符合金融机构条件的情况下,鼓励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金融产品的市级供应链平台,积极申请接入票交所供应链票据系统,提升我区供应链票据融资规模。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人行 银保监 金融办 各金融机构 | |
(三)明确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主体责任 | 8.金融机构要用好用活内部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简化业务审批流程,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入外部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获客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多供应链融资选择权。金融机构要利用其在金融市场和产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为企业提供信用评级、现金管理、风险管理、咨询顾问、贸易金融、跨境金融、绿色金融等定制化、个性化服务。 金融机构应加强供应链金融资产管理,于每季度、年度结束后8日内向金融办报送对链上企业的需求对接、融资授信、产品创新、融资、风险管理等情况表及供应链金融发展报告。 | 人行 银保监 各金融机构 | |
9.金融机构要提升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直连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要聚焦供应链企业融资需求,针对不同场景创新信贷产品,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项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融资,帮助企业缓解现金流压力,解决资金问题提供更科学精准的金融线上服务。积极推广“301”(即“三分钟申贷、零人工干预、一秒钟放款”)全线上纯信用快速贷款模式。 | 人行 各金融机构 | ||
10.完善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将服务嵌入供应链环节,增加仓单险、存货险等供应链保险服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链上企业的融资增信作用,将动产和权利纳入反担保标的范围,提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缓释水平。 | 人行 银保监 财政局 | ||
(四)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 | 11.强化业务真实性监管。依法对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监管,确保供应链金融平台贸易背景真实性。加强金融科技运用,建立供应链融资全流程线上监控模式,确保押品真实性,警惕虚增、虚构应收账款、存货及重复抵押质押行为。加大链上核心企业监管力度,对供应链金融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对失信问题严重的要纳入金融失信“黑名单”。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监管。 | 人行 银保监 政府办 | |
12.强化信息安全监管。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是链上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数据归集、共享的载体,是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有力支撑。要鼓励平台建设运维主体运用数据脱敏与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确保供应链数据安全可控。 | 发改局 人行 银保监 行政审批局 | ||
(五)做好供应链金融制度保障 | 13.发改、科技和经信、商务、农业、交通、财政等单位定期报送供应链金融行动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供应链金融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实质推进工作。各部门应加强本领域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指导,定期监测、分析链上企业获得金融服务、融资授信等情况,按期通报,促进郧阳供应链金融健康良性发展。 | 金融办 各相关单位 | |
13.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我区核心企业与中征平台、供应链票据平台、省市供应链平台对接,积极争取和落实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增信奖补及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融资增信奖补政策,撬动供应链金融服务更多链上中小企业。积极与市人民银行做好对接,对供应链金融成效突出的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和常备借贷便利等政策支持。 | 财政局 人行 金融办 | ||
14.做好宣传工作。各区直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供应链金融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至金融办,并利用各自“宣传阵地”加大供应链金融“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合力营造郧阳供应链金融发展良好氛围。 | 发改局 财政局 人行 银保监 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 交通局 各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