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社办《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经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4]39号),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拟通过郧阳政府网对以下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进行公示,对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接受公开举报。
公式时间:2024.12.19-2024.12.25
监督电话:7235013/7236186
附件:2024年郧阳区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公示2(21家企业48人)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