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拟通过郧阳政府网对以下享受惠企政策的企业进行公示,对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接受公开举报。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满12个月及以上,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
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贫困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务协议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费的,按企业为该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费的,按企业为该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
公示时间:2025.1.8-2025.1.14
监督电话:7235013 7228593
公示名单见附件( 129人)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