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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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网上申报缴费操作指南

索引号
011437144/2023-5593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6日 09:59:38
发布机构
区税务局
文号

重要提示:缴费人需要在自然资源部门将矿产资源转让合同(协议)或许可证信息采集录入后才能办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网上申报缴费的后续业务。

第一步: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一)在浏览器中搜索并打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并回车,打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二)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录。

第二步:申报

(一)进入电子税务局后,按照【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申报】的路径打开“申报表报送信息”页面。

(二)选择申报表下拉列表中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申报表】,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添加】,生成申报表。

(三)点击“申报表名称”栏次中对应行的申报表名字或点击“操作”栏次中【申报】按钮,进入申报表明细信息填写界面。

(四)点击【特定非税收入项目提取】按钮,提取自然资源部门已采集录入的合同信息。

(五)在弹出来的窗口中,选择一项需要选择的合同信息后,点击【确定】后,再次弹出“特定非税收入项目”信息窗口,继续点击【确定】后,返回申报表明细信息填写界面。

(六)仔细核对申报信息,如金额、缴费期限等信息存在错误,则应关闭页面并联系自然资源部门修改信息后,重复上述操作;如确认无误,点击下方【申报】提交申报表。

(七)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返回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再点击【返回】退回到“申报表报送信息”页面。

说明: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分年缴费的,系统一次性提取、可分次勾选申报、分次缴款;矿业权出让收益涉及分期缴费的,系统一次性提取、一次性申报,可按照缴款期限分次缴纳。

第三步:缴款

(一)在“申报表报送信息”页面,在“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的记录上,点击【缴款】按钮,选择缴款方式(网上缴款或银行端查询缴款),并导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二)在“银行端缴款信息”页面,点击【导出】,将银行端缴款信息导出为excel文档。(如果当前费款缴纳时间超过缴款期限,系统将自动计算并添加违约金金额信息)。

(三)编辑导出的excel文档,将“付款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付款人账号”等信息填入并打印,凭此单据到银行完成缴款。

第四步: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一)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按照【办税中心】-【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路径打开“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页面。

(二)选择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或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等条件后,点击【查询】,在出来的结果中,勾选相应的记录,点击【打印】,系统会导出一个含有缴费情况的PDF文件。

(三)使用计算机自带的软件,打开此PDF文件,即可将”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打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