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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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教育局  郧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7144/2023-2026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09:31:31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文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等通知要求,为了做好今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现将2023年春季各学段学生资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根据各乡镇和区直各学校、民办学校核对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区教育局决定分配下达2023年春季资助资金2362.7037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学生32457人次。

(一)2023年春季学期普惠性资助

学前分配112.1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42人(分配详见附件1)。

义教寄宿分配363.337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176人(分配详见附件2);义教非寄宿分配169.1125万元,资助6461人(分配详附件3);区内深度贫困村分配11.9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5人,区外深度贫困村分配6.6187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9人(分配详见附件4)。

高中助学金分配239.825万元(区一中112.475万元、区二中114.15万元、外国语9.35万元、知行高中3.85万元),资助2351人(区一中1100人、区二中1120人、外国语93人、知行高中38人);高中免学费分配193.41万元(区一中95.04万元、区二中98.37万元),资助2149人(区一中1056人、区二中1093人)。

中职助学金分配475.9万元(科技学校236.7万元、卫校239.2万元),资助4759人(科技学校2367人、卫校2392人);中职免学费分配783.3万元(科技学校347.4万元、卫校435.9万元),资助7833人(科技学校3474人、卫校4359人)。

2022年秋季学期免学费缺口资金实际产生412.616万元,其中卫校228.448万元、科技学校184.168万元。2023年春季学期免学费缺口资金411.288万元,其中卫校228.48万元、科技学校182.808万元。根据郧教财字〔2022〕16号文件“中职免学费补缺资金925.8182(含预拨2023年免学费补缺口,多拨资金冲抵下一学期资金额度,其中科技学校415.252万元,卫校510.5662万元)”,冲抵2023年春季学期免学费缺口后预拨付资金剩余101.9142万元,其中卫校免学费缺口资金剩余53.6382万元、科技学校免学费缺口资金剩余48.276万元。

(二)2022年中职国家奖学金

2022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共计12人,奖学金7.2万元。其中科技学校5人,奖学金3万元;卫校7人,奖学金4.2万元。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2023年春季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的原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等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为:

学前每生每学期500元。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按50%标准发放。

高中助学金每生每学期按1500元、1000元、750元三档执行;免学费每生每学期900元。

中职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标准执行,免学费缺口按实际兑现。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受助对象公示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如发现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得向其发放资助资金,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结余资金要及时上缴区财政指定账户。

2.按时报送资助资金发放材料。含政务公开名册(盖公章)、资金发放情况报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银行打款流水(高清复印件)等。

3. 学校组织填写《郧阳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卡》(一式三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交学生家长自存,另一份交村委会装入受助家庭精准扶贫明白袋。

4.及时做好资助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资助资金发放到位后,要将资助对象的贫困认定确认表、审核印证材料、公示名册及照片、资助签字名册、银行打款明细、第七类学生印证材料以及资助工作中的文件、记录等材料全部整理归档。

5.严肃资助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资助政策。对于在落实资助政策过程中违反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资助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3年春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资金分配表》

4.《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分配表(深度贫困村)》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2023年春季学前教育资助名册公示.xlsx
附件: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资助名册公示.xlsx
附件:2023年春季中职资助名册公示.xlsx
附件:2023年春季高中资助名册公示.xlsx
附件:2023年春季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