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违规收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重复检查、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
(一)重复检查问题
1. 无临床指征检查行为;
2. 短期内强制重复检查行为;
3. 诱导性检查行为;
4. 规避检查结果互认行为;
5. 套餐式捆绑检查行为。
(二)违规收费问题
1. 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计费行为;
2. 虚增数量收费、套高项目收费行为;
3. 自立项目收费行为;
4. 价格公示不到位、信息不透明收费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7月17日—7月20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7月21日—7月31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8月1日—10月27日。
1.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医疗机构“重复检查、违规收费”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719-7233026(24小时)、7220151(工作日)、7235109(工作日)。
2.来信来访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9号401室;或郧阳区城关镇子胥湖大道郧阳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308室。
专项整治期间,区卫生健康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