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 块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3 | 城关镇武阳岭村 | 7163.51 | 居住 | 70 | ≤1.8 | ≤30% | ≥30% | 1525 | 155 |
2023-4 | 6982.8 | 居住 | 70 | ≤1.8 | ≤28% | ≥30% | 1400 | 140 |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本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5月27日至 2023年6月15日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国土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5月27日 至 2023年6月15日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国土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6月16日15时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6号(郧阳区国土储备中心);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金龙路海德公园15号楼一楼(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女士;何经理
联系电话:0719-7228632;13235656653
开户单位: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十堰市郧阳区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82010000000527170
(也可缴纳进入其他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
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