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

机构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金龙路12号海德公园15号楼
电话
0719-7239979
传真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夏季:15:00-18:00)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09:04:45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职能目录

一、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主任:张  瑛

二、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为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矿业权出让、医用耗材采购以及其它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

(二)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注册登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交易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与省市对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四)拟订开标、评标现场工作流程,按程序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负责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的使用和专家抽取工作;协助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对评标专家进行现场考评。

(六)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按照省、市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平台信息服务费。

(七)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资料、现场监控音像资料及文字记录整理、归档、保存,提供查询服务。

(八)负责对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依区直部门委托,对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方主体办事,为全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环境。

(十一)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信息化工作,负责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协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拟订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实施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工作。负责综合目标、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档案、保密、信用体系建设等考核指标完成;负责文电、会务、财务(含工会财务)、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信访以及单位内部设施、设备、场所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处理、交易保证金管理、清退等工作。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信息股: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和工作规范研究拟定;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注册登记、咨询服务和交易结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安排进场交易项目交易时间、场地和现场服务;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的备案;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机房、终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土地拍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综治、法治、工会、妇联、人事等工作。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政府采购股: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事项受理,落实采购需求;负责编制发布采购信息、受理供应商报名登记;负责编发采购文件,受理答复有关质疑;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的评审专家抽取,组织项目评审工作;负责复核项目评审情况,编写项目评审报告;编发成交信息,发放成交通知书;负责受理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及结果的质疑和答复工作;负责集中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整理与移交,编制上报统计报表;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共青团等工作;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交易见证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见证,为监管部门管理提供服务,配合执法人员进场监督与执法;及时报告在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依采购人委托,组织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开展联合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土地拍卖等业务档案和音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提供档案查询服务;负责遗留保证金的清退工作。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