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部署全区公安保卫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防范、打击XJ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防范、打击KB犯罪、有组织犯罪,预防、制止和侦查刑事犯罪。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六)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全区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八)负责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二)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要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和QB信息工作,组织、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涉及公安系统队伍、业务建设的控告、申诉的受理和查处。
(十六)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七)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后勤服务、装备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分局设指挥中心(办公室)、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工作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内部治安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科)、禁毒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派出机构20个城关派出所、鲍峡派出所、柳陂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城东派出所、青曲派出所、大柳派出所、杨溪派出所、白桑派出所、南化派出所、谭山派出所、梅铺派出所、刘洞派出所、白浪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五峰派出所、胡家营派出所、叶大派出所
办公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西路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秋冬)
15:00—18:00(春夏)
联系方式:电话 7303223 7227166(传真)
负责人:崔凌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