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将十堰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向十堰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来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09429,8686990。
附件:
1.十堰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
2.十堰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取消情况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十堰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附件:2.十堰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取消情况.doc